第698章 古董

    这也是他们的常见打扮之一。

    上一辈子,吴应成刚开始也没有搞明白,他们也是汉人,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帽子,弄得不伦不类的。

    后来问人才知道,高岭乡做为战乱时的避难地,人口十分混杂,有这个族的人,也有那个族的人,刚开始逃难到此时,都是以村子为单位居住。

    后来,各个村子的文化相互对撞,人员相互通婚,最后弄得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族,最后干脆就从了汉族,做了汉族人。

    但一些传统服饰文化,仍有一定保留,这帽子就是其中一个,还有就是他们男子,也喜欢带耳环,不是那种金闪闪的,而是兽牙什么的。

    所以,吴应成在收席子时,见着这种打扮的人,都会把价格给他们相对合理一些,条件也会放的宽一些,算是广结善缘,也算是无奸不商。

    高岭乡,家在高岭,乡却在山脚,一路往上,远远近近的村落,像是一座座小城,掩映在百尺的大树之间,藏在巨大的山石之后,给人一种回到古代的感觉。

    藏王寨是比较古老的寨子,也是比较古老的村子,村名同寨名,也叫藏王村,算是高岭乡比较大的村子了。

    村子旁边有一个自然形成堰塞湖,藏王寨就建在旁边的缓坡处,在远处的几个山坡上,还有两个类似的寨子,寨门都朝藏王寨开着,有点以它马首是瞻的意思。

    寨子挨着河的几家,房下都是成人环抱的石柱,经过千百年的侵蚀,依然挺立,水中倒映着它坚强的身影,代表了这个村子人的骄傲和坚持。

    他们的坚持很简单,客人来了,男喝三碗雄黄酒,女喝一碗竹叶清,喝得了情上加情,喝不了,对不起,县长也进不去。

    生人来了,男扳七寸手,女对三步棋,胜了,有冤伸冤,有仇报仇,有人找人,输了,对不起,这犊子咱们村还护定了。

    相传,当年唐明皇藏于此时,面对数千的追兵,当年的村长也坚持着自己的原则,要跟对方的首领扳腕子。

    结果对方看不起他一个山野村民,便让一个副将来跟他扳,结果没有扳过,这位村长硬是凭着一个村和唐明皇带来的那些残兵败将,跟对方数千精兵干了三天三夜。

    最后剑南道的节度使来了,这位村长一身的血,还是要跟别方扳,他受了伤,又三天三夜没合眼,结果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这才让这节度使大人进了村子,拜见唐明皇这个被吓得几夜没睡好的皇帝。

    自此这个村子也被更名为了藏王村,而这个村长也成为唐朝时的一个民间英雄。

    只是吴应成对于人名一直不擅长记忆,也没记住这位村长的名字。

    不过那过见证过他和节度使大人扳腕子的石桌,却一直被放在大寨的祠堂里,当圣物一样供着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那玩艺能不能买上?

    想到这里,吴应成不禁有些期待了。

    当然,也只能这么一想罢了。

    这东西早在几年前,就被县文物局定性为文物了。

    就算村里人肯卖,他也不敢买,那不是跟着政府对着干吗?

    这才不会做这种傻事呢。

    不过,酒对于吴应成还是没多大问题的,三碗喝下去,只觉得头有点晕而已,说话思考还是挺正常的。

    喝这酒其实是为了来人好,这里山林密布、瘴气甚浓,虫蛇远远比他所在的高岩乡要多,有了这雄黄酒,可以避免毒蛇。

    可剩下两个人,表现就大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吴应春二病又犯了,喝了三碗不够,还要喝三碗,说什么他比别人重一倍,酒也得多喝一倍,惹得几个女子格格笑得不停。

    唐永宝毕竟年纪小,跟着吴应成之前,家里穷得连盐都吃不起,更不说喝酒,一碗下去,就有点晕了。

    吴应成只得安慰他,不行就留在村子里外面等,结果这小子牛脾气上来了,一下喝了两碗,虽然醉了,可还是被村里人认可了,直接给抬了进去。

    前一世,吴应成倒也来过这寨子,可那都是开发之后了,村子里的人,大都去了新建的社区里,只留下一些人看管着他们的祖业,但不是居民,而是工作人员。

    来了能看见的,也是修整后的古砖现瓦,清时大柱现代檀,根本看不到现在这样的面貌。

    只见整个院子比他想像的还要大,整个院子呈长条形分布,与大门正对的,便是村里的宗祠,旁边开始,就是宽宽的垓垟,村长就住在第一家。

    对了,他们这里的村长,不比他所在的高岩乡,基本是十年左右一换,他这里是一旦上去了,基本都下不来。

    就算因为身份原因下来了,新任村长有事,也得差不多按他意思来办,要想自由,那就得等他的牌位进了宗祠。

    总之一句话,一入寨门深似海,到了这里,很多外面的规矩都已经不再适用,很多事情都不能按常理来,其中内情说的太多,就有造反的嫌疑了。

    挨着村子家的,通常是村里有德望的老者家,而这一家,正是之前带吴应成进来的老者。

    他叫巫浸红,听起来很诡异的名字,但却是地位的象征,听他说他主管村里的祖先祭祀,还要一些封建迷信的事。

    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,大儿子分了家,就住在对面,小儿子前年正要结婚,一个人去白水河里游泳,脚抽筋淹死了,就留了一个女儿在身边。

    平时没事时,两父女便打点席子,做一点手工,补贴一些家用,生活过得困苦却还算快乐。

    吴应成进了屋子,没有去看他的桌子椅子,而是把眼睛盯在了那块垫桌子的板子上。

    只见板子不大,长条形,中间微微拱起,光从外形来看,有一点像是古代当官用的笏板。

    材质像是木头做的,又像是铜做的。

    这大院子除了靠近河那一边,三面都是竹子,光线不是那么充足,也看不太清楚。

    吴应成想拿起来看一看,又怕巫大爷介意,便用力把大脚趾伸出来,努力感受了一下,冰冰凉凉的,感觉像是金属。

    细细感觉之下,却有金属没有的温润感,感觉有点像玉,但又比玉粗糙一点。

    难道是象牙?

    吴应成心中一惊。

    象牙这种东西,就像人的牙齿,若不打理,年代久了,便会由白色变成烟熏黄,看起来恶心得很。

    再加上这个年代,大多数人对于这个东西,都不是很了解,被错当作垃圾东西,还真有可能,而玉一看就知道是宝贝,很少被当作别物拿来垫桌子腿。

    “两位阿兄,你们喝茶,这是我们新采的山茶,好喝着呢。”

    巫大爷的女儿巫灵凤是四十四岁才有的,今年十九,虽然生得晚,却继承了父母的精华,长得水灵灵的,还有一种山林间的神秘感。

    她穿戴与常人相差不多,就是头发用一根好像是簪子似的东西绾成一种前清时的发型,银光闪闪的、做工也不差,看起来有些年头,估计是母亲留下来的嫁妆之类。

    她说着,伸出一只白净的手,递了两杯水,放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只见那杯子成色很旧,上面浸满了茶垢,可看那杯子上的图案和做工,不像是现代的东西。

    做工之精细就不细说了,那图案也与普通茶杯不同,是不是花纹,而是美女,他手中的杯子和吴应春都是,美女神态也是大相径庭。

    难道这玩意也是古董?

    吴应成拿起来,一口喝完了,拿起一看,下面四个蓝色的繁体字:隆庆元年。

    “我靠,还真是!”

    吴应成喝在嘴里一口茶,差点没有喷出来。

    “阿兄,你说什么还真是?”

    巫灵凤看着吴应成的表情,听着他如梦呓般的话,眨了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问道。

    事情到了这个份上,吴应成也不打算继续客套了,直接表明了来意。

    脸上尽量表现的友好,而不是表现出一副奸商模样问道:“那个灵凤姑娘,我想问一问,你们这杯子,还有这垫桌子的板子买不买?”

    至于她头上那根簪子,在关系还没有那么熟之前,吴应成准备还是先不要提了。

    要是又生出什么误会,可能就要被执行寨子某种不成文的规定了。

    不过,要想表现出这种模样,还真不是一件易事。

    按理来说,不管对方是什么人,他吴应成都不会抱着去坑别人的想法。

    当然,生意人始终是生意人,不赚那也是不现实的。

    该让别人赚的,他绝对不会贪,该自己赚的,他也不会少。

    可现在这一会就有三件古董出现在眼里,他又忍不了做一回那种暴富的梦。

    毕竟,这古董不是别物,在主人眼中可能一文不值,可在行家眼里,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。

    不要说三件物品都是前朝的古董,就算有那么一件,他吴应成跑这一趟,也算是值了。

    巫灵凤听了这话,显得很不理解。

    做为祭祀,这些东西在她家里不少,但有多久了,别说是她,连她父亲都未必知道,有些是别人送的,有些是祖上传上来的,有些是外乡人落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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