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章、以仆娶主的野望

    客栈的夜,无聊而漫长。除却二楼,客房便只剩下三楼那一层了,今天晚上的时候应该就能追到线索,顺利的话明天就可以继续追下去。

    坐在桌后,随意拿起一卷书,却是一本《左传》。还未来得及细读,便听见一阵敲门声。

    “客人,起了没有?老板娘要我给您送些吃食过来!”

    是李三的声音,看来他今天又起来的很早。这么勤快的活计,老板娘一定喜欢得很。

    “进来吧。”我朝门外喊道。

    李三端着方正的木盘推门走进,盘子上有一个大碗,两碟小菜,居然还有半只鸡。看来他们一定废了不少力气,大早上的烧鸡来吃,可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    “客人,这是老板娘特意吩咐的,这鸡可是她独家的手艺,好吃不腻,早上也吃得下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你了,替我谢谢老板娘。”

    “瞧您说的,这不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嘛!”

    李三说完这句话,放下盘子,却站在那不走。两只手在身上反反复复的拍打,面上也有些扭捏。全不像一个汉子,反而有些小女儿的姿态。能让一个男人这样的,大概就只有一个情字了。

    我问他道:“你还有事么?”

    李三显得更加急促了些,道:“客人,您是读过书的先生,我…我有件事,想要…想要求问先生。”

    “哦?什么事,你且说来听听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…我想…”他就站在那里,我想我想的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我道:“你若是说不出,可别怪我不肯为你解答。明天我可能就要离开,以后你再想问,可就问不到了。”

    李三这才着急的说道:“先生,我想问可有以仆娶主的先例,我…我喜欢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老板娘。”我替他说了下半句。

    “先生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“就你那点心思,还逃不过我的眼睛。喜欢就是喜欢,大丈夫顶天立地,喜欢一个女子,又有什么大不了的。你若一直这般胆怯,只怕这辈子都没机会。”

    李三没说话,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我。我知道他的意思,他是想找一个先例,来证明一个伙计把一个老板娘娶回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人总是这样,做一件与大部分人来说都不太合适的事情,就会畏畏缩缩,不敢向前,但若是之前有过先例,便又能壮起胆子,毫无顾忌的去做。先例就像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,能够保住自己那薄薄的面皮。

    我给他说道:“知道汉武帝时的长平侯大将军卫青么?”

    李三摇了摇头,道:“我没读过书,只知道汉武皇帝是个明君。”

    刘彻是明君?他那么爱打仗的人,为了战争把国库都快打空了,搞得饥民四起,居然也被后世人称作明君。若说他是雄主,大概不会有丝毫的疑问,但要说他是明君,只怕刘邦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。

    没有必要和他讲刘彻的光辉事迹,我只需要和他讲卫青。

    “卫青本是私生子,母亲是平阳侯府的歌女,和人私通剩下了卫青。他小的时候是由父亲抚养,但却遭受其他兄弟的排挤,他父亲便又把他送回了平阳侯府做仆从。卫青年纪大一些,便为平阳侯夫妇养马驾车。平阳侯夫人便是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,平阳侯多病早逝,府中便全由公主撑着。而后卫青的姐姐卫子夫得侍皇帝,卫青因之入宫为宿卫。”

    “先生,什么是宿卫?”

    “嗯,就是皇帝家的伙计。之后卫青北伐匈奴,屡建功勋,受封长平侯,拜大将军。之后更娶了平阳公主为妻,算是以仆娶主的先例。”

    “啊!真是个好男儿,可…可我不会打仗,也不是卫青。”

    我白了他一眼,道:“谁说要你做卫青了,你东家又不是公主。你是个伙计,不是卖身的奴仆,只需勤勉做事,能后养活妻儿便已足够。你东家若是对你有意,自然可以作对鸳鸯。若是她无意,那便不要强求。无论如何,你都努力过了,不是么?”

    李三恍然大悟,躬身拜道:“多谢先生,多谢先生!我明白啦,我明白啦!”

    看着他开心的背影,我也不知他是真的明白了,还是自以为明白了。一个人想要清楚的知道另一个人想要表达的意思,着实有些不容易。即便是当面反复说与他听,他也未必能够理解。我只希望他真的明白了,也权当他真的明白了。

    他与老板娘之间的缘分有多少,我终究是看不出的。何况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做,实在没有太多心思可以放在他们身上。

    用过饭,也不等客栈的伙计来收盘子,自己便端着走下去。

    老板娘正站在柜台那里,对着账本,拿着算筹在摆弄,应该是在对账目。这客栈不算小,每日的进出项一起,也的确是个费时间的工作。大堂中没看见李三,也不知他跑到了哪里去。除了老板娘,就只有两个没见过的伙计在擦拭桌子。

    听见脚步声走近,老板娘抬起头,看见是我,笑道:“先生起来得早,怎么自己送盘子下来,一会让伙计取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我摆手道:“正想出去走走,顺路为止。”

    老板娘从柜台后出来,一边接过盘子,往里面看了看,见没剩下什么,说道:“先生可吃饱了?若是不够,我再叫后厨准备些。”

    “已吃饱了,不用麻烦。你忙你的,我出去转转。”

    “先生要去哪里?中午回来吃饭么?”

    “只是随意走走,不必为我留饭,若是来了兴致,大概要傍晚才能回来。”

    老板娘便又叮嘱了两句,无非是揣好钱袋,小心窃贼之类的。我只是笑着应下,神仙的钱袋,哪是那么好偷的。这样高明的小偷,只怕人间是不会有的。

    其实从客栈出来,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。人间的风景虽好,但连续看过一年,也会觉得无比乏味。之所以选择出来,不过是乏味与乏味放在一起比较的时候,觉得外面的乏味总比房间里的乏味要好上一些罢了。

    川流不息的行人,大声叫嚷的小贩,还有沿街巡逻的士卒。这座城池像是一个刚刚睡醒的巨人,在睁开它有些朦胧的睡眼。

    而我,便身在这巨人的腹中。人间的成都与地府的成都城有很大的不同,大抵是这几十年里的治乱轮回,带给这座城池不少新的转变。

    沧海桑田,一切的事物都在遵循着时间的线,在缓缓推动着自身的改变。自古蜀开明王朝九世王迁都至此,这片城池便经历了八百年的沧桑。而今城还是那座城,人已不是那些人。城也不是那座城,人也不是那些人。

    究竟什么东西变了,什么东西没变,又有谁说的清楚呢?

    一座城在数百年的时间里更换了所有的建筑,掩埋了最初的痕迹之后,这座城,还是当初的那座城么?

    那一个人呢?一个人在经历了漫长的成长之后,还会是当初的自己么?

    是不是就因为时间带来了太多的改变,才使得阎君殿出现了不谐呢?

    我很想知道,但我又真的不愿知道。只怕那结果太重,重的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无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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