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8章 说不定又是一个冒牌货

    这话没毛病。

    几人找了个饭店,点了饭菜。梅森胃口很好,高天成跟阿东又惯着梅森,见他吃得开心他们便开心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那一餐饭倒唯我吃得颇有些味同嚼蜡。张若雷到底在哪里?要怎样淮海才能把张若雷的确切消息透露给我?我一定要救他。这甚至无关我们之前的爱情。然而我这么说莫说高天成,阿东会相信吗?他们两个跟张若雷根本风马牛不相及。

    “来,吃。”高天成帮我布菜,笑眯眯的看着我的魂不守舍。我脸一红,像被人当场抓到的窃贼。

    “噢,噢。”我狼狈的应道,然后慌乱的低下头来扒碗里的白米饭。

    梅森在这种时候帮我解了围,他肥嘟嘟的小手小心翼翼的拿着筷子,试图夹起一段百合西芹里一段肥厚的腰果,但是那腰果滑得如同一尾小鲶鱼,不停的从他的筷子底下溜走,就是不让他得逞。这让梅森十分沮丧,高天成和阿东满眼睛都是暖得太阳一样的爱意看着眼前这一幕,两个男人暗中叫着劲看谁先出手相助。果然还是阿东先沉不住气,阿东伸出筷子将那枚腰果妥贴的夹进梅森的饭碗里,梅森颇有些气急败坏,并不买阿东的帐,而是鼓着小小而圆润的腮帮,继续用筷子跟那枚腰果叫劲。

    高天成调回目光,一脸满意。我知道他在满意些什么,这孩子倒真颇有乃父风范,许多时候不达目的不罢休。

    高天成叫了酒,红酒。阿东开车,不能喝,只我能陪他喝一杯,他便要了两支高脚杯。暗红色液体缓缓而生动的流入透明玻璃杯,那杯壁上便留下一抹浅淡的红,高天成擎起杯子,朝我举起杯来。

    可我现在哪有心情喝酒?!于是只抿了小小一口,高天成倒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梅森说他也想要尝试。

    “小孩子家,酒伤肝。”我薄薄斥责,梅森不以为意,高天成却叫来了waiter,又着他拿来了一只精致的高脚杯,只是比我们现在使用的号码要小了一圈罢了,他帮梅森倒了一点儿,梅森端起杯子来,学着大人的样子轻晃了两下,然后小心翼翼的呷了一小口,却辣得自己一缩脖,样子滑稽而可爱。惹得我也有些忍俊不禁。

    高天成的眼睛里这才露出放心与释怀来。

    “来。”他饶有深意看我一眼,“干一杯。”

    酒入杯底,发出泉水撞击岩石的声响,清脆而利落。我欣然接受他的邀请。

    几个酒足饭饱。一行人往回走,快到家时高天成让阿东先走,我们三个则下了车,梅森在中间,我和高天成在他两边,一人牵起他一支胖乎乎的小手来。夜风有点儿凉,但梅森动力十足,一路小跑,这孩子打会走起就不大老实,总是未走先跑,走路像兔子,又像鹿,从来

    不爱一板一眼。这不,这会儿他又热衷于将我们两个胳膊当成秋千来荡,他总开始来一段小小的助跑,然后两脚悬起空来,我和高天成两条胳膊一用力,便将他提拉起来。

    梅森的笑声真好听,真像天籁,清澈得丁点儿杂音也没有。惹得路人朝他侧目,也朝我跟高天成投来羡慕的目光。梅森的快乐感染了我,微凉的夜风,从地上盘旋向上,像一株逐渐向上攀爬的长青藤,枝繁叶茂的不停覆盖。

    街道中间车流仍旧如织,车子亮着红色的车尾灯,远远看过去,在不知名的路的尽头,街灯与车灯终于交汇于一处,像一条流动的银河,不停汹涌、奔流。

    梅森喘着气,可以想像他的小脸蛋上一定有两团热烈而温柔的酡红,像喝醉了酒的姑娘。

    “真开心。”他大声宣布。

    风把他的声音吹散,搅碎在空气里。我偏过头去看高天成,而后者正以同样兴高彩烈而温暖的目光热切的注视我。

    那一秒也许叫岁月静好,或者其他的什么都好。真好久没这么大的运动量了,我胳膊有点儿酸,梅森不是执拗的孩子,他一个人跑在前面,我以右臂抱着左臂轻轻叩击,说真是累,真得没事儿多运动运动,不然老胳膊老腿儿的,禁不住折腾。

    高天成笑笑,伸手帮我松筋骨。

    “舒服吗?”他偏过头来问。

    我心满意足的点头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,本来以为会睡不着,但没想到睡得沉且香,一夜无梦。可是第二天我跟梅森就喊浑身的肌肉都又酸又疼,高天成于是决定带我们两个去晨跑,还说什么一天之计在于晨,早上运动运动阳气生发,人一天都会有活力。

    我远远望着他,想,我们也许真的都老了。瞧,连高天成这样的人物也开始讲究什么阴阳五行养生了。可是早晨活动活动却又确实有助于我们的筋骨,精神也健旺不少。

    送完了梅森,我和高天成去公司。他倒主动跟我谈起张若雷来。

    “你不用耽心张若雷,”他说。“吉人自有天相。”

    我咧嘴一笑,心里却想:没有人救他,他拿什么吉人自有天相?更何况都不知他现在情况如何?已经恢复?还是尚未恢复仍旧懵懂?人都说是男人薄情,其实看看我,我这女人也一样,他走前还在记挂我,他走时我还要死要活,可是现在他身陷凶险,我却一家大小其乐融融,家庭、事业都没什么纰漏。

    有时我甚至自问:我现在对他还有爱吗?

    人都说女人无所谓爱情,那些爱而不得全部是因为执念,不肯服输罢了。谁对她好女人就会跟谁走。可细一想,这也没毛病啊,难道不跟对自己好的人走,要跟一天虐自己八百遍的人走?那不是犯贱?

    人生

    苦短,谁有时间拿来消耗给不在乎自己的人用来犯贱呢?

    现在年轻人都不再干这种傻事。

    到了公司,给陈律师打了电话,陈律师却已经在去医院见张若雷的路上了。这陈律师倒十分尽责,全心全力从中斡旋。

    十点一刻,陈律师打来电话,这个假的张若雷的条件十分清晰,用张若雷来换萧晗。

    几人围坐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,全部一言不发。谁都知万茜付出了什么才换回高天成,换走了萧晗。更何况万欢跟万茜相依为命那么久,到后来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,这一切都拜萧晗所赐。换作是我,有机会跟她清算,有机会血债血偿,我会放手?

    对不起,我不是高僧大德,没有那么宽广的胸襟与气度。

    人就怕真正推己及人。真推己及人,天下没有不能被自己理解的人和事。

    让万茜放了萧晗,至少,我做不到。

    可如果不做?谁能知道那个真正的张若雷藏身何处?

    高天成问我:“真要救他?说不定他也是个冒牌货。你看现在在看守所里的这个张若雷,原来他竟是淮海。谁能保证他供出来的那一个是真的。她能制造出一个假张若雷来,就能制造出来第二个、第三个......”

    “他不会拿萧晗的生命开玩笑。”我说。我太过了解淮海。从前我有时甚至不大了解他,不懂他跟萧晗之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情。后来我觉得他对萧晗就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症候群、淮海当年爱上萧晗,从此没有归路。萧晗害得他坐了牢,一无所有,妻离子破,家散人亡,他的代价太昂贵了。最重要到最后除了萧晗,他还有谁呢?他只好抱着这样一个执念跟她在一起,说服自己一切都值得。因为男人的爱情都要计算投入产出,他投入得太多了,付出得太多了,沉没成本太高了,除了继续爱她、无条件的爱她,可能他也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像那些为了个情人抛妻弃子到最后又被情人无情抛弃的人,有一些最终会铤而走险,不惜杀了对方,就是因为成本付出太过昂贵,被迫收手时已经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,更多的是不甘心。什么叫因爱生恨?

    没人会真正因爱生恨,大多数人都只不过因为付出成本太过沉重而生恨罢了。

    爱情于男人女人来说就是一场盛大的赌博,本蚀得越多那人越想往回捞,以至于到最后沉迷其中、不能自拔。

    没有绝对和纯粹的爱,不过都源于不甘心罢了。我想起当年自己跟淮海那一段,还曾经为了他要死要活,现在想这段便会哑然失笑。但也不必后悔,因为人成长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
    有人说男人一生堪不破的是权利金钱和女人,而女人一生堪不破的是情关和

    情绪。其实都不是,堪不破的不管是什么都因为自己没有智慧罢了。跟什么重情重义或者管理情绪一毛钱关系都没有。

    聪明的人知道怎么回事儿,而愚蠢的人几乎天天都在问:到底怎么回事呢?

    最重要问这话的人哪怕你真告诉了他正确答案,他也不会相信,他只相信自己。

    一个人不相信自己是可怜。

    但一个人只相信自己则会变得可悲、可气、可叹、可鄙。

    “万茜会同意。”沉默半晌的阿东开口。

    我们都知道。唯其因为都清楚,反而会觉得事情更加棘手。

    万茜付出太多、牺牲太多,谁也没权利、谁也没资格再去要求,噢不,哪怕是去请求她。萧晗是唯一可以弥合她伤口的关键,萧晗于万茜来说像个医用的创可贴,贴上了,那血肉模糊还可供瞻仰与凭吊;如果撕去了这个创可贴,谁也不知道万茜那伤口会有多面目狰狞,或许散发着腐烂令人作呕的臭气,又或者----上面爬满了蛆虫,再不然----皮肉翻出骨血,露出森然的白。

    这里的三个人谁忍心这样对待万茜?

    阿东拿出烟来,递给高天成一支,高天成默默接过,打火机在空气里发出爆裂的声响,火光将两个男人的面孔映得异常清晰,两人长长的烟嘴凑过那微弱而跳跃的火光被点燃,一口烟被彼此吸入肺叶,再被长长的吞吐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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