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二章:气数未尽

    大年三十的当晚,宋统殷给王则之说了很多话。

    他说,而今的朝中有许多奸佞,他们蛊惑大臣弹劾王则之,是皇上力排众议,给了王则之加赏。

    他说,这七十四家乡绅,名为大明的子民,实为国贼,王则之杀的好。

    他说,《三晋评论》大肆报道大同府吃空饷一事,他觉得此事不妥,希望王则之不要冲动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大明朝积弊已深,一份民间小报根本左右不了吃空饷一事。

    最后,他告诉王则之,年后朝中将会委派一位大臣,前来大同府任知府一职。

    此人名为魏云中。

    魏云中,字定远,号震彝。

    明万历九年生于上党郡武乡县魏家窑村。

    万历二十八年中举,万历二十九年与同乡程启南联捷同榜进士,被外放项城知县,因考核“税显民安,政绩卓之”,升为御史,奉调回京。

    万历三十七年,因例转甘肃佥宪,桂冠归田。

    天启二年复出,任通州兵备道,召为尚宝卿。

    天启三年冬,屡迁右佥都御史,巡抚宁夏。

    天启四年十二月,被魏忠贤阉党寻隙罢归。

    而今,由于大同府知府一职空缺日久,经朝中大臣举荐,魏云中被重新启用,任大同府知府。

    魏云中一生修文习武,堪称文武奇才。

    加之性情耿直,嫉恶如仇,屡屡得罪权贵,所以仕途并不平坦,真可谓一生坎坷,三起三落。

    然而,他忠于大明江山社稷与黎民百姓安危的耿耿忠心,却如日月经天,矢志不移。

    他胸有奇策,能文能武,无论是整肃吏治,狠斗权奸,还是筹划军事,行兵布阵;无论是为政一方,造福于民,还是统兵戍边,保境安民,都谋无不切,策无不中,功绩卓著,有口皆碑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,宋统殷已经给魏云中打过招呼了。

    魏云中上任之后,并不会为难王则之,相反他会极力配合王则之,经营好大同府。

    同时,他还随意问了一句,王则之频繁调兵是想干什么。

    王则之知道,他调兵的动作还是惊动了宋统殷。

    王则之抱拳向着京城的方向拱了拱手,严肃的告诉他,皇上命他收复河套,他调兵是为了年后收复河套做打算。

    宋统殷打了个哈哈,一笑而过。

    大年初一。

    王则之命人带来土豆、番薯和一些红薯粉,送给了宋统殷。

    对于红薯粉宋统殷并没有感到稀奇。

    宋统殷以为红薯粉是江南的米粉,据他所说,秦时,始皇帝攻克桂林的时候,由于当时北方的士兵在桂林作战,吃不惯南方的米饭,所以当时的人就用米磨成粉状并做成面条的形状,来缓解士兵的思乡之情。

    他有幸也曾吃过,不过对于土豆和红薯这两种东西宋统殷却是没见过。

    王则之就耐心的给他解说起来。

    王则之告诉宋统殷,土豆马是外番重要的粮食作物。

    土豆之所以能传入大明,这是由出海经商的华侨从外番带回来的。

    红薯由多年在吕宋做生意的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同其子陈经纶,见当地种植一种叫“甘薯”的块根作物,块根“大如拳,皮色朱红,心脆多汁,生熟皆可食,产量又高,广种耐瘠”。

    想到家乡福建山多田少,土地贫瘠,粮食不足,陈振龙决心把甘薯引进中国。

    一五九三年菲律宾处于西班牙殖民统治之下,视甘薯为奇货,“禁不令出境”。

    陈振龙经过精心谋划,“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”,并在绳面涂抹污泥,于一五九三年初夏,巧妙躲过殖民者关卡的检查,“始得渡海”。

    航行七天,于农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厦门。

    甘薯因来自域外,闽地人因之称为“番薯”。

    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这两种食物,在而今的土地上亩产达三石以上。

    土地肥沃的区域,亩产可达五石以上,远比荞麦和小麦产量高。

    王则之打算开春以后,在大同府的土地上,开始大量种植红薯。西西 

    宋统殷闻言,难以置信的看着王则之,他不信这两种小东西能亩产三石以上。

    就他所知,山西土地最肥沃的平阳府,那里最好的时候亩产小麦也不过一石六斗,连两石都没有。

    王则之肯定的告诉宋统殷,土豆和番薯的亩产量确实有这么高。

    如果宋统殷不信,在三月的时候可以来查看。

    因为王则之在盂县、寿阳、方山一带的土地上种上了土豆,到时候就能看到产量了。

    宋统殷不再怀疑,不过他也没有完全相信。

    他说,如果这两种食物的产量真的有那么高,他将会带头在山西全境推广此物。

    宋统殷将王则之给他的土豆和红薯视若珍宝般的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收好之后,他满意的看着王则之,这才离去。

    待宋统殷走后,哨探前来禀报。

    宋统殷在几十里外的牛心山隐藏了三千精骑,待宋统殷走时,他们一并离去了。

    “大明气数未尽呐。”

    王则之听到这条消息之后,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这时的大明朝,还是有很多能臣的。

    如果他在这时候造反,很明显,并不是明智之举。

    他要等,他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。

    至于现在,他还不能造反,不过,他却是要为以后造反创造条件。

    “报,于忠完成任务,正在杀虎口驻地等大人检查。”

    传令兵来禀。

    王则之裹了裹身上的衣服,见于忠去了。

    “属下不辱使命,率密谍卫于宣府镇张家口三里外,劫杀叛徒马福,还有他带走的的一百七十六名叛卒。”

    马福是于忠在盂县策反的官兵,加上马福为人仗义,只要见面就会拉着于忠去喝酒吃肉,要说两人没有感情,那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可是,于忠和马福不同。

    马福造反那是为了保命,没有任何目的。

    于忠从贼,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太多,明白了太多。

    百姓畏兵甚于畏贼,并不是没有理由的。

    王则之刚归附朝廷的时候,于忠是最高兴的一个。

    但是,他也明白,王则之能给他们的,朝廷给不了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,于忠会亲自前去劫杀马福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从今日起,你负责渗透,不再负责刺探军情。”

    王则之确认了一下马福的人头,把于忠扶起来,开始下令。

    “于忠听令。

    即日起,开始谋夺山西。

    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,于一年内渗透入娘子关,平定州,寿阳,榆次,太原府,雁门关,宁武关等地。”

    “遵命。”

    于忠领命,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王则之命人把这一百七十六人的身份核查了一下。

    核查无误之后,王则之才放心。

    不是说他信不过于忠,而是他要确信没有谁会威胁到他。

    如果有一人把他打算造反的消息泄露给朝廷,他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。

    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此时的大明仍旧不可小觑,不是他这几万人能够挑战的。(记住本站网址,Www.XS52.info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xs52 ”,就能进入本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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