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 红姑娘

    桃园后院有一座庙堂,庙堂的占地面积比起前院的古建筑来说只大不小,但在高度上,庙堂只有一层,没有古建筑三层那么高。

    庙堂是一个长方形建筑,总面积有一千平米。两侧的窗户全部打开,让外面的灯光迎进来,同时庙堂的屋顶也降下来暗黄色的光。

    从头到脚的长桌摆在庙堂两边,这样的长桌一共有两张,是给到场的宾客用的,每个人都有一张坐垫,在这里盘腿坐下,每个宾客的面前都会提供准备好的点心的小食。

    最中间是一个方形的舞台,不用想都知道那是干嘛的,古人讲能歌善舞,诗词歌会,怎么可能没有舞蹈,曾乐跟着李泽楷一起,找了个边角位子就坐下了,他们是新晋成员,肯定不能去往核心区域,主要是曾乐不想出风头,看一看就得了。

    随着众宾客入场,穿着打扮如古代仕女的桃园佣人一一登场,每一个都拥有着倾人之姿,都是年轻貌美的姑娘,带着餐盘一个接一个地走过去。这下,曾乐可算是明白为何陆迁玑穿得像穿越的古人似的,因为这里的人都是衣着汉服,梦回大汉。

    很快,陆迁玑就带着王浩然和萧大哥登场了,众宾客坐下,王浩然和萧大哥自然坐在居中的主位。随着陆迁玑的宣布,几句开场词降下,桃园诗词歌会也正式开始了。

    “第一项,也是每年老生常谈的节目,请各位把准备好的新歌词请出来,由我陆家代表桃园评选今年的魁首!为时三十分钟,请大家做好准备!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现场的气氛立马开始活络起来,大家纷纷提笔,在桃园仕女准备好的上好纸张上书写自己带来的歌词。

    “这什么节目?”

    曾乐和李泽楷对视一眼,哥俩两眼一抓瞎,他们第一次来,老生常谈的东西他们不知道啊,相视一笑。

    “得了,就当看个热闹吧。”

    曾乐又不知道规则,自然不能参与进去,就跟李泽楷一起坐在旁边看热闹了。

    陆迁玑一个人当裁判,在中间从头走到尾,走到曾乐这里,跟二人乐呵呵地打了声招呼。

    “曾乐,李泽楷,你俩第一次来,这个节目你们不知道,但是也可以参与,如果你们谁有才华,这里就是展示的舞台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规则?”

    “诗词歌赋,随便哪一个都行,现代歌曲也行,但你要自己谱曲,能找人唱出来,由我们陆家评选魁首。”

    “魁首有什么好处?”

    陆迁玑清了清嗓子,郑重地说道:

    “好处,自然是有的,比如你拥有一次向我陆家借用桃园一天使用权的机会,可以举办宴会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好处?”

    曾乐撇了撇嘴,他还真瞧不上,跑这破院子,这么大,得款待多少人能用上?不对,光是桃园这么一个名头,如果把自己的生意伙伴请过来,自然是面上有光,不过有面子没有用啊!他曾乐不想要面子,只想赚钱,当魁首有什么用啊。

    “撇什么嘴?瞧不起我家桃园?我告诉你,就算你用不上,你也可以卖给想用的人啊,一年一次,机不可失时不再来!你知不知道,有人出价多少买这一天的使用权?”

    “多少?还能过亿?”

    陆迁玑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“你现在一张口谈钱,单位都用亿了吗?你才跟王浩然认识几个小时?就学坏了?一千万!这光是使用权,如果用到我们陆家的东西和人,还要另外算钱,一场宴会下来,没有两千万下不来。”

    “阿乐,两千万不少了,这是每年,什么行业的暴利一年能赚两千万啊?这光是桃园一天的租金!你看我,攒了这么多年的钱,才攒下来几千万,还基本都投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是我口气大了。”

    曾乐从陆迁玑那里接过纸和笔,但是却不知道写些什么,抬起头来问陆迁玑:

    “流行歌曲也行?”

    “我说了,得谱曲,你还得找人唱出来。行了,你忙着吧,写不出来也没事,就当凑个热闹,重头戏不在这里,我先忙去了。”

    陆迁玑是裁判,自然要到处走,回答大家的疑问,在座的哪个不是世家大族的公子小姐?只不过曾乐一点也不认识这些个人,只知道他们身上的气质就不一般。

    提笔写字,写不出来,他突然想起了木青华,又想起了木青华身上也有这种书生气,还有她推荐自己读的纳兰词。

    “等等,这个时代,那个工作室是不是还没成立呢?”

    曾乐想起一件事,心头一喜,回忆着前世一首歌的歌词,大咧咧地就在白纸上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,阿乐,有灵感了?”

    “有了。”

    陆迁玑那边围了一圈人,都是世家公子,他们手里都拿着写满字的纸张,好像赶考一样,的确盛况空前,气氛营造得不错。

    “阿乐你先写着,我去陆公子那边凑凑热闹,兴许还能认识一两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好,你去吧。”

    李泽楷对这些文人墨客的爱好没兴趣,他想要结交一些权贵,这些世家公子就是最好的对象,正好借着陆迁玑还算给自己面子的热乎劲,他就凑过去了,跟那些人闲聊了起来。

    但大家的话题都在魁首上,都在写诗词歌赋上,李泽楷肚子里的墨水太少,只能用上文化课时的老底跟他们对付,引得众人一阵白眼。

    曾乐那边,倒是写入迷了,越写越来劲,越写越快,主要是他一开始记得不太清楚,随着自己唱了起来,就回忆起这首歌的全貌了。

    “手中雕刻生花!刀锋千转蜿蜒成画!……轰烈流沙枕上白发!杯中酒比划!年少风雅鲜衣怒马!也不过一刹那!……一身霜!谁提笔只两行!换一隅你安康!便消的这沧桑!你还在我心上!”

    洋洋洒洒的一首古风词曲,随着曾乐勾起最后那两个字“心上”,这首歌词算是抄录完毕了,曾乐没有那个文采去改编原曲,也不知道用什么辞藻比较好,索性就全照搬了,反正这个时候这首歌也没问世呢。

    “小姐!你看这个人!字写得一塌糊涂,难看死了,就像虫子爬的!浪费了一张好宣纸!”

    曾乐从纸上回过神来,也听到了身边一个人的声音,曾乐回头,发现两个汉服姑娘正站在自己身后看着自己,其中一个还探着身子在看曾乐写的东西。

    说话的那丫头,身份应该也是个丫头,因为她盘着丫头典型的发髻,至于那个对曾乐写的东西感兴趣的,应该是个大家闺女的小姐,那气度就不是寻常人能比的,书香气比木青华还要浓,不知道看了多少。

    这所谓的书香气,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,是看一个人的眼睛里有没有万物。喜欢读书并且常读书的人,眼神和一般人不一样,他们习惯于看文字,所以看人看物都有些模糊,眼神根本不聚焦在外物上,同时因为长时间看书,他们的眼睛总能炯炯聚集在一处,很认真的样子,是任何一个人都模仿不来的。

    而这位姑娘,一身米黄色汉服丝绸长衫,暖色调,却彰显着一种华贵的气质,一看就是货真价实的稀罕物,而她清秀的眉目,比起木青华来说要更胜一筹,必定是出自世家大族经年累月积累出来的,在曾乐看来,这样一个美人真的是如同从书画中走出来的颜如玉。

    “姑娘对我写的东西感兴趣?”

    “在读。”

    只回两个字,说明对方看得入迷。

    一直看到最后,姑娘长出一口气,眼睛里有几分异样的神采,似是惊喜,她开口向曾乐问道:

    “我见你辞藻注重押韵顺口,有些在意境上并不融洽,但朗朗上口,这位公子,你写的是词曲吧?可有乐谱?是否能唱出来?”

    姑娘的声音极为动听,像春天的融雪,只听她一句话,就把什么都化开了。

    “能!但是我自己唱的不好,我觉得这首应该由女子唱出来比较合适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这样认为,在意境上,好像一位女子思念她上了战场的大统领情郎,你教我,我来唱。”

    “小姐!你怎么能唱歌呢!”

    身后的丫鬟焦急地说道,想劝住,但她哪有资格说话,被姑娘一个眼神就给堵了回去。

    曾乐微微一笑,对姑娘说道:

    “我来教你,你这样唱——”

    于是,曾乐就开始一句一句教这位来头神秘的姑娘唱红昭愿,这首歌在后来那个年代可是风靡一时,在古风曲流行起来的时候,引起了一股潮流,后来工作室成立,这首歌的主创团队又创作出来好几首爆款的古风曲。

    “姑娘你可以试一试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好极了,真是新奇,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歌,不同于古代的诗词歌赋,又加上了现代歌曲的元素,你很有心意。”

    姑娘似乎很兴奋,但她所习得的礼数告诉她不能在曾乐面前唱歌,自己在脑袋里偷偷试了试,觉得很好。她突然冒出一句话,让曾乐浑身发冷。

    “光你这首歌,能拿今年的魁首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姐,这人写的东西哪里好了?他的字也很丑,你不说见字如见人么,他肯定是个贱人!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

    曾乐满头黑线,这丫鬟是哪儿来的,嘴这么毒,我字写得难看是没错,但不代表我写出来的东西不好啊,没看你家小姐都在看么。

    而且,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姑娘,来头应该不小,一句话就说曾乐能拿魁首,她是评委?

    “这位公子,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,见你面生,你好像是第一次来吧?”

    “肯定是第一次来,都不认识我们家小姐,呸。”

    那丫鬟在后面自言自语,姑娘和曾乐两个人都没搭理她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来,不懂规矩,还请姑娘见谅,不要笑话我,我叫曾乐,乐不思蜀的乐。”

    “曾乐,好名字,乐不思蜀,你倒也有趣,乐不思蜀,行了,这首歌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名字的话……”

    曾乐扯过宣纸,大笔一挥,加上一个标题。

    “红昭愿!”

    “红昭愿……原来是这样……”

    姑娘似乎陷入了深思,曾乐很愿意跟漂亮的女生交朋友,所以忍不住打听了一下她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听到曾乐的问话,姑娘莞尔一笑,此笑脸盈盈如满堂花开,让整个庙堂都为之大放光彩,曾乐心道,好一个绝代佳人。

    “你这样打听我的名字,和打听我的年龄是一样不礼貌的,不过见你第一次来,我就原谅你了,名字肯定不能告诉你,你的歌叫红昭愿,你就叫我红姑娘吧。”

    “红姑娘。”

    曾乐翘起嘴角,看着那姑娘带着她喋喋不休的丫鬟离开,又拿走了自己的宣纸,老毛病又犯了。

    “假如这个人来唱那些歌,会是怎样的效果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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