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一章皇家勋章

    第一百零一章皇家勋章

    上都,西苑。张锐一早便到了这里,他准备今日向同乐谢恩后,明日就返回西部前线。

    同乐对张锐印象甚好,张锐也极尽迎奉之能事。同乐心情大好,聊了一阵,又叫张锐去观看自己练马。这几日,同乐天天都要骑一会儿龙骧大将军,已经入迷了。疾驰一个多小时,同乐仍意犹未尽,倘若不是爱惜龙骧,还不肯停下。

    同乐兴致颇高,他接过杜衡递过来的汗巾一边擦汗,一边对张锐说:“听闻爱卿骑射功夫了得,可否表演给朕瞧瞧?”

    张锐已在场下站了一个多小时,正觉腿脚僵硬,想活络一下筋骨。见皇上要他表演骑射,于是高声领命。只见他纵马入场,取出弓箭,左右开弓。短短数分钟之内,在距离箭靶两百米处将马上所带箭矢全数射出。

    同乐见张锐驰马如飞,箭如流星,弓马技术娴熟老到,抚掌大乐。眼见张锐射毕,同乐命人将箭靶取来,只见六十支箭尽数射在红心处,不由赞叹道:“早听闻爱卿箭术高明,已达到神箭手的水准。本来尚存疑虑,今日亲眼所见,果然堪称百步穿杨。”

    张锐躬身谦虚地回道:“陛下,微臣的箭术,在骑军中也只能算是中等水平。临阵杀敌尚可用,称为神箭则万万不敢当。”

    同乐大笑道:“如卿所言,岂不是我大汉骑军中的大部分人都是神箭手了?哈哈……爱卿,不必太过谦让。朕以前观看过近卫军的骑射比赛,他们之中的冠军与爱卿的箭法比起来也相差较远。爱卿的箭术的确卓尔不群。”

    言罢,同乐面带疑惑,问道:“爱卿箭术不凡,为何身上还满是伤痕?难道爱卿每战。都要与敌肉搏?”

    张锐听同乐这样问,就知道他对作战地认识比较模糊。认为作战时,只要箭术高明便站在远处射击敌军即可。岂知战斗不可能完全按照预先的计划进行,因为敌情难以准确掌握,许多突发情况也难以预料,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。

    张锐也不打算仔细解释,一则,时间不允许。二则,解释起来既费力又不讨好,同乐不一定能听懂,也不一定有耐心听。

    张锐嘿嘿地笑了几声,只是简单地回答道:“微臣打仗喜欢凭借勇气和决心冲击敌阵,所以每战都要受一些伤。”

    同乐略微思索一番,说道:“兵法云‘将者,智、信、仁、勇、严也。’爱卿信、勇、严具备。只缺智、仁二字,今后要时刻谨记这二字。爱卿已是将军,平日有空之时要多读一些兵书战策。为将者,要洞悉全局、知己知彼、多断善谋,上知天文。下知地理,审时度势、出奇制胜,不可一味的猛攻猛打,每战全凭勇力取胜。”

    “陛下教训的是。微臣的达埴原之败,就是一例。”

    “为将者,失败几次也不要紧。常胜之将,毕竟只有英公一人而已。当今的四大名将,哪个没有吃过败仗?失败,证明卿还有不足之处,只要事后能总结经验教训,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。就算没有白吃亏。卿还年轻,只要努力上进,假以时日,必能成为帝国新一代地名将。”

    “谢陛下指点,微臣定时刻牢记于心。”张锐一面谢恩,一面暗思,别看皇帝没有上过战场,说起理论来。却是引经据典。条理分明。不知这算不算是纸上谈兵?但不论怎样,皇帝能这样讲。也证明他对自己的期望很高,想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。在短短几天就得到皇帝的信任,我的汗血宝马也没有白献。

    但人岂能表现得太过完美?才二十四岁就晋升将军,如果处处锋芒毕露,不遭人嫉妒才是怪事。古时,一些聪明之人,为了确保自身的安稳,甚至想出自污的手法。自污就不必了,但也不要老想出风头。只要能得到实惠,闷声发大财不是既稳妥,又安全吗?

    同乐望着比自己高过一头的张锐,似乎又想起什么,突然问道:“朕早听说卿的力气大,在战场上曾挥舞敌军身体作战,可真有此事?”

    “是,微臣在战场上地确有几次曾提着敌军的身体作战。”

    “能挥舞敌军身体作战,证明卿的气力很大。朕非常好奇,不知卿的力气到底有多大。今日,爱卿能否表演给朕看看?”

    同乐的要求,张锐当然不能拒绝,而且张锐从未特意测试过自己地力气到底有多大,借此机会试一试也行,便点头答应。

    同乐见张锐答应,满心欢喜,带着张锐走到离马场不远的练武场内。在场地上摆放着几十个重量各异的石锁、石杠等训练力量的器械。张锐略微活动了一下筋骨,便走上前去挨个挺举。

    同乐与几十名太监在场地外,见张锐轻抓高举,各种器械在他手中如若无物。开始还是双手举,后来起了性子就单手举。看得场外太监们用手捂住自己嘴,双目瞪得圆圆地。不敢相信,世上竟有如此大力之人。

    最后,当张锐用单手将场内最重的一根八百斤的石杠举过头顶时,同乐忍不住鼓掌叫好,众太监见皇帝喝彩,也纷纷拍手叫起好来。

    “轰”的一声,张锐将那石杠掷于地上,拍拍手走回场边。同乐见他脸不红、气不喘,好像还没有尽全力。心想,八百斤的石杠都被他单手举起,单就力气而言,已很少有人能比得过他。见他还没有使出最大的力气,同乐还想再找其他重物,试试张锐的力气到底有多大。

    左顾右看,忽见不远处立有一物,心里便有了主意。故意问张锐:“爱卿,可还有力气吗?”

    张锐知道同乐还不甘心,回答道:“微臣还有力气。”

    同乐手向旁边不远处一指。道:“爱卿可否将它举起?”

    张锐顺着同乐手指看去,只见场边的换衣间墙边立有一口大缸。这种大缸,张锐在西苑内各处都有见过,知道它是用来救火地。缸由青铜所铸,缸口粗有一米二三,高有一米四五,里面装满了水,自身重量加上里面的水至少也在二千斤以上。

    这么重的东西。张锐从来没有试过。他只知道自己地力气大,但能不能举起大缸,心里没谱。见同乐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,张锐咬咬牙说道:“此缸过于沉重,微臣只能试试。如不能举动,请陛下不要见笑。”

    同乐见张锐未举先言败,以为他怕了。便拍着他肩膀鼓励道:“爱卿尽管试,朕为你加油助威。”

    张锐脱去上衣。紧了紧腰间的皮带。走上前去,双手抱缸身试着先晃动了数下。铜缸之水,随着晃动荡出不少。一旁的同乐开玩笑地说道:“爱卿准备先将缸中之水倒出,再举之?”

    试过之后,张锐感觉铜缸虽重。自己还是有把握将它举起,便用开玩笑语气对同乐卖了个关子:“微臣举起此缸,陛下是否有赏?”

    同乐大笑道:“爱卿如能举起它,朕自当有赏。”

    张锐深吸一口气。双手抓住铜缸底部,赤膊扛着缸身,大喝一声,将铜缸抱离地面。接着慢慢蹲下身子,手渐渐移到铜缸的底部。片刻后,张锐又发出如响雷般地吼声,吼叫同时,双臂全力上举。身子也猛地站立起来。

    一旁地同乐惊得目瞪口呆。他料想张锐即使能举起铜缸,也必定非常吃力,很可能要举几次才能成功。万没有想到,张锐在一声大吼之时,便将铜缸举过头顶。

    张锐手举巨缸,强健的身体完全地舒展开来,满身伤疤因为使劲儿开始充血,变得越来越红。像是要滴出血来一样。紧绷地肌肉。流畅的线条,显示出一副充满阳刚力的美感。面色自然红润。双目神采奕奕,没有露出一丝勉强之态。

    这时,双手举缸的张锐突然迈步前行。“嘭嘭”作响的脚步声,似乎快将地上的石板踏破。巨大的铜缸、沉重的脚步声,威武地气势,震撼着每个在场人的心,在他们的眼中张锐仿佛是一个大力金刚。

    张锐举着铜缸行走,缸身随之晃动起来,缸中之水似瀑布般洒落一地。众人提心吊胆,唯恐铜缸突然落地。

    “爱卿放手,放手吧!”张锐已走出十余步远,同乐这才惊醒过来,慌忙叫张锐放下铜缸。

    张锐现在则是有苦说不出,举缸容易放下难。张锐凭借着自身的蛮力和举重的技巧才将这口大缸举起,可是再想放下来,就难得多了。如果强行放下,其后果不是闪了腰,就是伤了脚,还可能误伤他人。张锐打算举着铜缸走得离同乐等人远些,再将大缸扔出去。

    离开同乐十余米后,张锐又是大喝一声,用尽全力猛地将铜缸向前推出。“轰隆”一声,铜缸落到练武场内,生生将厚实地地面砸出一个巨大的坑来,一时间尘土飞扬,弄得张锐满身满脸全是灰尘。

    张锐狼狈地回到同乐站立的地方,说道:“铜缸太过沉重,微臣差点出丑了。”

    同乐羡慕地看着张锐健壮魁梧的身材,赞道:“爱卿真乃神力也,堪称帝国第一力士。朕好好好赏赐。”

    同乐扭头对杜衡道:“传旨,授予张锐皇家勋章,另赏赐封地五十里,并有权征募二百名侍从骑士。此外,赐予他骏马二十匹及二十套家臣装备。”

    张锐扑倒在地,谢恩道:“多谢陛下对微臣地赏赐。皇恩浩荡,微臣感激不尽,今后自当竭尽全力报效圣恩。”

    同乐给张锐的这几样赏赐,看似不多,可代表的意义却非同一般。皇家勋章,一般只颁发给皇族和王族直系三代以内的弟子。同乐给张锐颁发了这枚勋章,算是将他视为了皇家子弟,是极其信任的一种表现。而且,张锐佩戴了这枚勋章。以后再来觐见皇帝之时,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被人三番五次地盘查,还可免去搜身检查。

    而加封五十里封地和特命允许招募二百名骑士,则将张锐的地位提高到与伯爵相同。说明同乐有提拔张锐爵位之心,只要以后再立些功,这有实无名的伯爵身份就会转正。被授予伯爵爵位,也就意味着成为帝国的上等贵族,这是多少人终身为之奋斗地目标。

    张锐没有想到开始的一句玩笑话。竟会换来如此厚重的赏赐,深感意外。心里除了由衷感谢同乐,也决心全力报效皇恩。

    同乐用手搀扶起张锐,说道:“胡公家族世代忠良,朕相信卿也会像祖先一样。只要卿一心为国,一心为朕,就会得到朕的封赏。若以后卿的功劳足够,能够进入凌烟阁。由朕亲自为你挂像摆位。”

    同乐的一番话,说得张锐热血沸腾。同乐的意思他明白,只要功劳够了,他是同意授予自己世袭家族的地位。这也是张锐曾经梦寐以求地人生目标,没想到今天由同乐提起。怎能不令张锐欣喜若狂?

    “砰砰”张锐猛磕着响头,心想,皇帝如此赏赐,我如果不喊几句口号。就太不识相了。以前达须对我发过地誓言不错,我就暂时借用借用。不管肉麻不肉麻,能讨皇帝欢心就好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张锐庄严的举手宣誓道:“微臣对天起誓,从今后微臣就是陛下您身边地鹰犬。微臣愿做您的猎鹰,愿做您的猎犬,愿做您的长弓,愿做您的金鞍。以骨头筑成您地盔甲。以热血铸成您的利刃。您手指向的敌人,就是微臣敌人,微臣会将他撕成碎片!如有失言,天厌之。”

    同乐又是一阵大笑,张锐的誓言甚有新意。以前从未有人在他面前说过这些话,更没有人像张锐这样一本正经地庄严宣誓了。心里很满意,这个张锐既忠心,说话又风趣。还会讲故事。骑射功夫也了得。可惜,他毕竟是武将。习惯了厮杀,不愿离开前线,为此前次还拒绝来近卫军服役。否则将他留在自己身边,随时召来说说话,逗逗乐子,或者欣赏他的骑射表演,那才叫好呢。

    杜衡跟随了同乐二十余年,还从来见同乐像近段时间这么开心。心想,难怪陛下如此厚赏张锐。这么多年来我还没见过有谁,能随时逗得陛下开怀大笑。俗话说,人不可貌相,指地就是张锐这种人。这家伙看似莽夫,可是不论从敬献的礼物,还是说的话,做的事,都很合陛下地心意。他要是留在陛下身边,定会成为陛下的心腹之一。不要小看他拍马屁的功夫,很值得我好好研究一番。

    杜衡想得不错,中午,同乐不是赐宴给张锐,而是命张锐陪自己一同用餐。席间,张锐又是一阵海阔天空的胡吹,从各地的风土人情,到名胜小吃,再到军旅生活中的趣闻,听得同乐津津有味,不知不觉中,饭量都比平时大了。

    下午两时许,张锐又奉命陪同乐在苑中散步。同乐对张锐道:“可惜爱卿就要返回前线了,否则应多留几日,也与伯安见上一面。他也早就听说你的大名了,很想见见帝国的第一猛士。”

    “微臣也想目睹太子殿下尊容,不过朝廷有规矩,微臣不敢不遵。”

    “朕听说卿地岳丈,还对卿有意见?”

    张锐叹了口气回道:“几日前,微臣去看望岳丈,被他老人家轰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嗯,朕也听说了,是不是卿又惹他生气了?”

    “微臣那里敢啊,只是岳丈说微臣的名声太差,羞与微臣见面。”

    “董卿也太过了,朕下次见到他时,也劝劝他。”

    两人正在边走边谈,突然见一名太监带着一名禁卫军少将跑了过来。那名少将跑到近前,对着同乐行军礼,并扫了张锐一眼。张锐知道他可能有要事向皇帝奏报,于是便向同乐告辞。

    同乐说道:“爱卿不必回避。”接着又问那名少将道: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那名少将递上一份奏折,回道:“启禀陛下,上都传来急件。”

    杜衡连忙接过后,转递给同乐。同乐拆开只看数行,顿时脸色大变,将奏折狠狠地扔到地上,喝道:“反了!他们竟然敢到皇宫门前闹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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