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了解行情

    陈晓拿了银子,去南门街。

    在“南门”牌坊下,街两边,很多卖菜的、卖肉的,还有卖杂七杂八东西的,就是一个路边农贸市场。

    陈晓问了一下价格,猪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,贵的一百多文一斤,就看要买哪个部位的猪肉了。

    至于蔬菜,一半以上陈晓不认得,感觉像是路边摘来的野菜,或是泥土里刨出的根须。不过价格也很便宜,几文、十几文一堆。

    陈晓看到卖鸡的,都是论只卖。大小不同,有的要价三百文,有的四百文。看鸡的个头重量,大致相当于一百文钱一斤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卖麻绳的、卖竹器的、卖锄头把的……

    有人卖一种被白色絮状物包裹的树枝,陈晓不知道是啥,在旁边看了半天,才听出,原来这是虫蜡。

    看了一圈,陈晓打算买些猪肉。

    白蚺说不想吃卤鸡,那就吃卤猪肉吧。

    陈晓来到肉摊,要十斤五花肉。称好了正在付银子,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朵后响起。

    “买那么多肉干嘛?”

    陈晓回头,是方育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身天青色长衫,头发光滑的束到头顶,挽成一个髻。这副模样,像个俊书生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他微肿的右脸颊,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、打肿了。

    方育见她盯着自己的脸看,摸了摸半边脸,道:

    “牙疼。疼得脸都肿了。”

    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么东西上火,后半夜他牙疼得没睡好。今早起床后,他发现陈晓不在,问沈大娘。大娘说她去南门街了,于是他找过来。

    陈晓道:“正好,那边有卖野菜的。买些清凉的野菜,你多吃点。”

    摊主找陈晓钱,方育看见她手中的银子,问道:

    “你哪来的银子?”

    “捡的。”

    “捡的?”他若是相信才怪。

    陈晓笑笑,没解释。

    方育帮她提上肉,两人去买野菜。

    陈晓本来准备偷偷买肉,悄悄带进空间,没想到被方育撞上。

    被看见了,她就不好拿进空间,可是这么多肉……想了想,陈晓决定还是卤了。

    两人打听着找到药铺,草果、八角、桂皮、甘草、白芷、丁香等等这些东西,药铺里才有卖。

    方育不解问:“这是给我抓药?”

    其实他懂药材,知道这些药材与他牙疼无关,但又不知道是买来做什么。

    “你想多啦!买回去做饭。”

    “做饭?”

    陈晓一路上又买了其他别的佐料,两人回到沈大娘家。

    她跟文秀借厨房一用,然后开始焯水、卤肉。方育帮她烧火。

    “好香啊!”

    文秀走进厨房道:

    “陈姑娘,你这是怎么做的,能教教我吗?”

    “可以啊。”

    陈晓把卤肉所需的佐料和制作方法讲了一遍。

    文秀不愧是经常做饭的,一听就领悟了大半,说道:

    “有这个方子,我们家另一间铺子可以利用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陈晓听到“利用”,问道:

    “那间铺子以前是做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开食肆。他家生意不好,租金到期就走了。锅碗灶台都还留在里面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间店铺一年租金多少银子?”

    陈晓喜欢打听行情,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社会了解不多。

    “一百八十两。后面院子里还给了他们两间房,一间住人,一间做库房。”

    “你真的要开店?”陈晓问。

    如果真的要开,陈晓可以教她更多。

    “呵呵,”文秀笑了笑:“只不过是说说而已。家里有那么多事情,忙不过来。”

    布庄、客栈她要忙活,还要照顾孩子、伺候丈夫,她事情很多。

    文秀的儿子闻到香味,跑进厨房。

    “娘,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?我想吃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娘做的,是陈姨做的。”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。

    文秀的儿子小名叫宝儿,今年六岁,昨天沈大娘介绍过。

    宝儿砸吧着嘴,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。

    他知道,住店的客人常会借用他们家的厨房做饭菜。东西虽然是在他们家锅里做的,但不是他们的,他不能吃。

    陈晓对宝儿道:“现在还没熟,等一会熟了,给你盛一大碗。”

    文秀对儿子道:“听到了么,等熟了会给你吃的,快回去习字。”

    听到可以吃,宝儿开心了,高高兴兴回房习字。

    文秀把儿子打发走,自己也去做事了。

    方育坐在灶洞边,听到刚才陈晓和文秀的对话,说道:

    “要不,我们把他们家那个铺子租下来?”

    “租下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开食肆啊!民以食为天,今天吃了明天还要吃。”

    陈晓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他:

    “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?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?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?”

    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,不过……,他道:

    “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,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、多则几十两。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,小石头很喜欢;今天卤的肉,文秀和宝儿都说香,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不仅有南越人,还有西凌人、夏国人。这里商人比较多,这些人都是花得起钱的。”

    陈晓哑然。的确如此。

    方育又道:“还有,一百八十两租金,后面还有住的。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,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?而且开店还能赚钱。”

    陈晓一算。对哦!说得好有道理。

    方育继续道:“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,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。你不必亲自动手,只管在旁指点便是。如果生意不好,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;如果生意好,再雇人便是。”

    “春红是我们的丫鬟?”

    “对,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,以后跟着我们。她不求别的,只要有条活路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?”

    陈晓想问:什么时候变成“我们”了?

    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。

    “我们是合伙人!”

    说实话,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。不冲别的,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,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,还能有钱赚。

    可是,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?

    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。

    方育低头烧火,心中默念: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……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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