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三章 及时雨

    晚上收工时,天空淅淅沥沥下起小雨。

    等王满银赶回家,雨点已经彻底大了起来。

    春雨贵如油!

    虽然这场雨有点晚,但是对于黄土高原的农民们而言,却代表着希望,至少能够让塬上干旱的庄稼得到些许缓解。

    「满银,回来了,」见男人进入窑洞,兰花立刻放下手中的针线。

    「不是交代过,光线不好就别做针线活儿吗?」见炕桌上摆放的鞋样,王满银有些无奈的开口。

    兰花出嫁前整天忙碌,结婚后也不愿意当闲人。白天村里的婆姨们过来聊天,她没办法读书学习,便跟着一起做针线活儿。

    开春到现在,给王满银做了四双千层底布鞋。

    这种纯手工传统千层底布鞋在后世已经很少见到,做法非常繁琐,要先熬些稀面糊或者玉米糊糊当粘胶,把烂布块一层层贴在案板上晾晒干,再剪裁呈鞋底和鞋腰形状缝合。

    尤其做鞋底,更是费事。需要不断用锥子在上边扎出一个个小眼,来回穿针引线,稍不留神,就会扎到手。

    「没事,就剩两针了,咱们晚上吃啥?」兰花利索收拾好炕桌,起身问道。

    「蒸些米饭吧,咱们有日子没吃了。再弄几个鸡蛋,配上地软炒着吃。」王满银想了想回答。

    现在外边正下着雨,晚上肯定不会有人过来,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吃一顿了。

    话说每次自家做饭,他都感觉像是做贼一样。

    倒是兰花打开盛米的罐子看了看,有些犹豫道:「蒸米饭?家里大米不多了。」

    「没事,过两天我再去集市一趟,看能不能再买些。」王满银不以为意的回答。

    前段时间空间里稻米大丰收,现在还存有一百多斤,足够他们吃几个月了。

    听了男人的话,兰花脸上立刻写满担忧:「满银,你还是不要再去集市了。哪怕咱家顿顿吃糠咽菜,我都愿意的。」

    她没有去过石圪节黑市,却也不断听村里婆姨们谈论起这方面的消息。

    尤其前段时间公社开会,各村社员全部需要参加,兰花亲眼见到那些黑市做买卖的人站在台上……

    所以她宁愿吃的差些,也不愿意自己的男人出什么事情。更何况,比起村里其他人家,两人的生活够好了,至少能够吃饱。

    兰花私下劝过很多次,可惜男人根本不听。

    「放心吧,我心里有谱。上次不是给你说过了吗,那些人其实私下也有讲究的,主要抓卖东西的生面孔,一般不抓买东西的人……很多公社的工作人员,也经常去买东西。」王满银只能这么安慰。

    他说的倒不完全是假话,黑市之所以能够大范围存在,而且始终没有消失,自然有一套独有的运行规则。

    不过王满银现在的确很郁闷,有空间存在,明明可以保证自家顿顿吃上大米白面,却只能抠抠索索,每次让黑市背锅。….

    不过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……兰花说的没错,和村里其他人家相比,他家生活质量已经非常高了。

    就算比起同时代的城里人,也差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至少每天可以吃到鸡蛋,隔三差五能有顿肉。

    空间出产的大米嚼起来劲道,带着股特有的清香,再配上鸡蛋炒地衣……王满银美滋滋吃了两大碗。

    吃过饭,两口子和往常一样,分坐在土炕上,守着煤油灯读书,互不干扰。

    最初王满银读书纯粹是消磨时间,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,他已经彻底静下心来。

    人在满足了物质生活需要后,总要有些精神追求的。毕竟接下来还有近十年的时间,自己不可能只着吃穿,

    白白虚度光阴。

    他劝说刘向阳的话语,用在自己身上同样合适。多学点知识充实一下自身,对未来总是有好处的。

    王满银有清醒的认识,经历过后世的信息爆炸,他的眼界和见识远超这个时代大部分同龄人。

    因此,讲起话来一套一套,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的样子,引得周围人纷纷信服。

    但是王满银心里清楚,自己对很多事情的认知只浮在表面,沉淀深度并不够。

    对鲁迅先生的几本书,目前王满银已经完成三刷。现在他手中所读的这本《史记选》,则是从知青尚志民那里讨来的。

    他前不久听刘向阳提起,才知道尚志民插队时带了很多书,而且许多都是难得一见的旧版古籍。

    对方能够保存下来,显然花费很多心思。

    当然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王满银没敢多借,一次只拿一本。

    翻到《淮阴侯列传》读完,他心中顿时生出几分凄感。韩信绝对属于一个传奇人物,处于低谷时,乞食漂母、受辱胯下。

    一旦风云起,则立刻光芒尽显。连高祖刘邦都说:「连百万之师,战必胜,攻必取,吾不如韩信」。只是韩信后来却落得个「狡兔死,走狗烹;高鸟尽,良弓藏;敌国破,谋臣亡。」

    ***

    这场透墒雨整整下了一夜,早上王满银推开窑门,顿感一股潮湿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。

    近处,树木野草叶子愈发青翠,远处台塬山峁间,淡淡的雨雾如丝如缕,难得让粗狂的黄土高原变得细腻起来。

    这种天气,工地肯定干不成活儿,正好今天好好休息一下。

    吃过早饭,王满银看雨越来越小,便借口去东拉河捉鱼,打算稍后去空间里抓几条小鱼打打牙祭。

    结果他刚提出想法,兰花立刻表示要跟着去河边转转。

    于是,两人披上雨衣,打着赤脚,带上大黄朝村外走去。

    所谓的雨衣,是兰花用装食盐蛇皮袋里那层塑料布做成的,正好把衣服全部裹在里边。

    沿途经过崖沟时,还能看到一道道浑浊的小溪流淌,最后汇入东拉河中。….

    等王满银赶到河边才发现,已经有不少村里人在那里守着。显然,他们也想趁着下雨捉几条鱼打打牙祭。

    王满银看了几个鱼篓,发现多少都有些收获。大部分都是泥鳅和杂鱼,只有零星几条鲫鱼。

    甚至,还看到了不少三四厘米长的泥鳅苗……这结果让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欣喜。

    自己之前的判断没错,鱼类生命力远比想象要强大。只要有水,它们就能够顽强生存下去,并且繁衍生息。

    如果东拉河能够一直保证不断流,水中鱼类肯定会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可惜这种愿望很难实现,黄土高原十年九旱。在王满银记忆里,几乎每到夏秋时节,东拉河都会陷入半断流状态,细的跟麻绳一样。

    所以,只有挖塘养鱼才是王道。

    根据谢工的设计,只要东拉河不彻底断流,抽水机就能保证十多亩稻田的水源供应。

    见附近浅水洼人太多,王满银刚想带着兰花朝上游捉鱼,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碎娃的惊哭声。

    跟着,有人大叫:「不好了,快来人呀,秋生家毛蛋被怪东西咬住!!」

    「咱们过去看看咋回事儿?」王满银冲兰花喊了句,急冲冲朝下游走去。

    等两人赶到时,现场已经围了一圈村民,一个个惊呼连连。

    「日毬天的,这是个什么东西,以前没见过呀,咋还长有四条腿和尾巴?」

    「看上去挺凶,不会把毛蛋手指头咬断吧……」

    「快让碎娃们离水远点,别再被咬住了,」

    王满银看到咬住毛蛋手指的东西,也忍不住瞪大眼睛。

    东拉河里竟然有老鳖存在!

    这绝对是个大大的惊喜。

    现在是农历四月半,阳历五月份,按照季节推算,老鳖应该刚结束冬眠不久的。

    「我看到水里有个头,以为是泥鳅,想把它抠出来……」毛蛋哭泣着,断断续续诉说。他使劲拉着手,想把这个怪东西甩掉。

    可惜老鳖一旦咬住猎物,向来死不松口。毛蛋继续挣扎下去,估计要拽掉一块肉。

    王满银赶忙出声道:「毛蛋,这是老鳖,很值钱的。别拽了,我来帮你弄。」

    在其余人注视中,王满银把毛蛋的手掌连通鱼篓一起放入河中。

    接着,他又在岸边拽了根草茎,对着老鳖鼻孔刺入。

    这东西吃痛之下,立刻松开嘴巴。

    毛蛋趁机把手指收回来,继续疼的眼泪流。

    见没了危险,王满仓好奇凑到鱼篓前打量:「满银,这玩意儿叫老鳖?鳖精,鳖精说的就是它?」

    「没错,王八也是它,」王满银点头回应。

    这只碗口大的老鳖,彻底成了稀罕物,一群人围着看稀奇。

    很快,几个知青也闻讯赶来。尚志民当场要出三块钱买下这只老鳖。

    王秋生犹豫一下,兴奋的点头同意。老鳖再好也不过几口肉,倒是有了三块钱,他家能吃半年盐了。

    这下,河边捕鱼的人们彻底沸腾了。一个个瞪大眼睛在水边寻摸,希望能够在捉到第二只老鳖卖钱。

    连兰花也不例外,拉着王满银就去上游寻找。

    很快,她便开始兴奋地喊道:「哇,满银,你看……我捉到一只大鲫鱼。」

    看着自家婆姨露出天真烂漫的笑容,王满银有些看痴了。

    想想也是,兰花今年刚十九,换做后世,连大学都还没毕业呢。

    黄土高原的女子们,只要结婚后,就会迅速变得苍老。二十多岁的婆姨,甚至要比后世四十岁的女人老许多。

    王满银真心希望自己的兰花永远开心下去…….

    山区农夫(记住本站网址,Www.XS52.info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xs52 ”,就能进入本站)
这篇小说不错 推荐
先看到这里 书签
找个写完的看看 全本
(快捷键:←) 上一章   回目录   下一章 (快捷键:→)
如果您认为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不错,请把《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》加入书架,以方便以后跟进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