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八十九章 破

    武王克商,兵抵朝歌,迁九鼎于此地。

    东有淇水为险阻,西有太行山作屏障,是货真价实的雄城。

    也是河洛通向河北的必经之地。

    司马炎在此地打造了一系列的营垒和工事。

    鹿角堑壕坞堡前后相连,仿佛从朝歌城伸出来的尖牙利齿。

    洛阳之战不过是开胃小菜,这里才是真正的大餐。

    河北大地上,两边兵力各有三四十万,仿佛两个巨人在太行山的东南麓角力。

    三四十万的兵力,可叱吒风云,可移山倒海,亦可泰山压顶。

    “看来取天下容不得投机取巧啊。”杨峥摇摇头。

    朝歌有三万大军,但背后的邺城有三十多万大军虎视眈眈。

    以前最怕这种阵地战,但现在不得不为之了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朝歌都拿不下,后面的邺城不用想了。

    该流血的时候就要流血。

    “臣以为,此战当一鼓作气,打出大秦的威势来,以震慑邺城之敌!如果此战不利,臣建议陛下退军。”卫瓘低声道,虽然有些难听,但却是老成持重实话。

    一旦被朝歌拖住,折损锐气,背后的三十多万晋军就会汹涌而来。

    秦国发展到现在,全靠赫赫军威撑着,内部很多问题才蛰伏下去。

    这是必然的,从古至今,任何一个势力内部都会有各种问题。

    “伯玉以为区区一座朝歌就能挡住朕?”还没打就泄气不是杨峥的风格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能。”卫瓘笑道。

    “此城能否挡住朕,挡住大秦!”杨峥目光转向众将。

    “不能!”将领们纷纷道。

    “朕听不见!”杨峥在马上挥鞭。

    “不能!”将领和亲卫一起大吼起来。

    “朕戎马二十年,未有一军能挡住朕,未有一城能挡住大秦,今日也是一样,朕今夜要在此城大飨有功将士!”杨峥气势全开,康慨激昂,“传令,先登者封侯!”

    将领们的眼神仿佛有烈焰在升腾。

    “陛下有令,先登者封侯!”

    一队队传令兵驱马在步阵中奔行。

    士卒的眼神变得火热起来,仿佛无形之中有股烈焰在阵列中燃烧。

    五百多架霹雳车和投石车缓缓推向阵前,随着令旗,一颗颗砲石发出尖锐的呼啸掠过长空,狠狠砸在敌军工事之中,掀起一阵阵木屑和血雨。

    接着便是车弩、重弩、蹶张弩,长矛一般的箭雨狠狠砸向对面。

    穷则穿插迂回,富则火力覆盖,古今都是同一个道理。

    秦国别的没有,杀人放火的利器还是很多的。

    敌阵中的鹿角被砸毁,堑壕被填平,守军被箭雨射成刺猬……

    如果不是勐火油产量没上来,要省着用,此地早就化为火海。

    秦军就这么推着投石车一路向前高歌勐进。

    敌军也有投石车,但数量不足,射程也无法跟秦军比,刚推出来,就被砸垮了。

    一波接着一波的洗地,朝歌城外的工事很快被推平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没有想象当中的短兵相接反复争夺。

    秦军几乎没有伤亡。

    不过物资消耗的极快,后方运送上来的很快就见底了。

    杨峥却不在乎。

    弓箭、砲石都可以回收反复利用,将士们的性命才是最宝贵的。

    卫瓘干笑两声,摇摇头,刚要恭维几句,就听见大地震动起来。

    重甲步卒埋着整齐的步伐向前。

    每一脚踩下去,仿佛朝歌城都跟着震动了一下。

    每一脚都仿佛踩在工事里敌军的心坎上。

    敌军疯狂反击着。

    一波波箭雨遮蔽天空,然后密密麻麻的钉在地上,仿佛凭空长出一片芦苇林。

    很多甲士身上也插着羽箭。

    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。

    轰隆隆、轰隆隆……

    越来越近……

    仿佛一道道闷雷持续从天上砸下来。

    晋军的长矛从鹿角后面刺出,秦军甲士端起了短弩,这个距离令人绝望,避无可避,眼睁睁看着弩箭射入自己的胸膛……

    一阵近距离弩箭后,甲士们提起长枪,趁着敌人错愕混乱之际,杀入阵中。

    长矛长枪的锋刃仿佛远古巨兽的森森白牙,不断咀嚼着战士们的血肉。

    不过,在消耗了最精锐的一股晋军之后,补充上来的晋军士气明显不足。

    望着眼前被染成血人盔甲上带着碎肉的秦军,晋军阵脚不断后移,有人甚至扔下武器,向朝歌城逃去,但迎接他的是数百支箭,将他钉在地上。

    】

    尽管如此,依旧无法阻挡前阵的溃败之势。

    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,与子同仇!

    关西秦人一向坚韧,耐苦战、血战。

    这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今日完全苏醒。

    当年能推平六国,今日又岂是一座小小的朝歌可以抵挡?

    巨大的轰鸣声中,朝歌城下的工事很快就被推平。

    甲士们丝毫没有恋战,在屯长伍长的指挥下,背起受伤的袍泽退回大阵。

    大秦军法,救回袍泽,或者寻回袍泽尸首,都会被算入军功之中。

    秦军的凝聚力也正是来源于此。

    杨峥看着天上的太阳,已经到了下午。

    忠字营和信字营的士卒走上阵前。

    “先登者封侯,陛下这是看得起咱们!”曾经的晋军俘虏们一个个因兴奋而狂躁不已。

    “该卖命了。”年纪大的老卒浑浊的眼睛里浮起一丝丝血色。

    有时候,死不可怕,可怕的是一辈子看不到尽头和希望。

    仿佛猪狗一般被人驱使奴役者,到死什么都没拿到。

    而这些正是这个时代的常态。

    先登者封侯,攻破朝歌坚城,至少是三转军功,赏赐的钱帛和田地,足够他们脱离苦海了。

    即便战死,家卷也会拿到抚恤田,衣食无忧绝对够了。

    要人玩命,就要消除人的后顾之忧。

    战场忽然沉闷起来。

    从城墙上看下去,只有一双双布满血丝的眼,仿佛饥渴的狼群。

    这眼神已经让城墙上的晋军胆战心惊。

    加上刚才城下血战,更加削弱了他们的胆气。

    “杀!”一个屯长朝城墙上举起了环首刀。

    这一声大吼仿佛一颗石子投入湖水之中,立刻掀起一阵山呼海啸,“杀!”

    朝歌城在这山呼海啸中晃动起来……

    晋军的反抗不可谓不英勇,但面对饥渴的狼群,终究无法抵挡。

    “固国不以山溪之险,威天下先以兵革之利,以天下之所顺,攻亲戚之所畔,故君子有不战,战必胜矣!”杨峥走在朝歌城中。

    乌羽“哒哒”的马蹄,在街道上留下一道道血色马蹄印。

    有些伤亡是不可避免的。

    卫瓘望着这马蹄印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“秦”字大旗已经插在城楼之上,在夕阳中宛如金色烈焰。

    一队队秦军走入城中。

    “万岁、万岁!”城楼上,秦军疯狂的舞动着旌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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