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前女友

    “我?”

    林北有些莫名:“我叫林北,隔壁音乐系的。”

    叶清雪整理了一下情绪,微微一笑:“你的歌声,很好听。”

    卧槽!

    那些围观的人都疯了!

    能看到叶清雪夸人?爷青结啊!

    林北倒是和她有过一些相处,知道她是个眼高于顶的人。

    这样的称赞,确实不容易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林北微笑回礼。

    “清雪!”

    胡迪擦去鼻子上的血迹,跑到林清雪身旁。

    他一脸期待道:“清雪,你原谅我了吗?”

    叶清雪只用余光看他,深吸了一口气,根本没回话。

    她掏出手机,走到林北面前。

    “林北,能给我你的手机号码吗?”

    嘶!

    周围那些人倒吸一口冷气。

    女神主动要电话号码,这是何等卧槽?

    呸!

    何等荣幸?

    林北想也没想:“抱歉,我拒绝。”

    “你他么……”

    有些脾气爆的已经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这要不是身边人拉着,林北的碑就能立在这了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叶清雪第一次被人拒绝,疑惑里还夹杂着一丝怒气。

    林北淡淡道:“我就是个卖唱的,干完活就走,不耽误你们俩复合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呵,笑话!

    我林北是谁?

    未来的歌坛巨星,全能天王!

    谁要做瓜田里的猹,吃不到什么瓜不说,还容易被抓。

    早走早脱身。

    在所有人的注视下,林北扛着吉他,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表演系学院。

    “沃日,这小子谁啊,哪来的,这么拽?”

    “能拒绝表演系校花要联系方式,还能这么潇洒的离开,是个狼灭!”

    这一天,表演系里出现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,林北。

    代号:校花克星!

    事情闹得沸沸扬扬,林北却罕见的打了个车,弹着吉他,跟司机聊了会音乐。

    回到音乐学院后,天已经黑了。

    林北轻车熟路回到宿舍,立刻开启特工模式。

    穿栏杆,翻护栏……

    “林北!你干什么呢?”

    刚落地的林北,只觉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他缓缓转头,笑道:“宿管阿姨,我这锻炼呢!”

    “锻炼个屁!”

    宿管阿姨双手叉腰:“我都跟你说了,赶紧搬!”

    “不然我上边不好……”

    林北掏出一张红票子,淡淡道:“阿姨,这些日子辛苦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,怕买了不合你的心意,只能俗气一点了。”

    阿姨见到票子,眼睛都在放光。

    财迷,就是她最大的弱点!

    小到收些垃圾桶,卷纸,被褥,大到直接收钱,她也没少干过。

    不过,阿姨真心待人,有点小毛病倒也正常。

    “阿姨,我先回去了,这几天就搬走。”

    说完,林北脚下抹油,直接开溜。

    “不用急,再住几天也行,阿姨帮你们挡着!”

    阿姨的声音渐渐远去。

    林北推门走进宿舍,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袱。

    陆晓宇就坐在椅子上,一脸新奇的刷着手机。

    “看啥呢,这么入迷?”

    林北一问,陆晓宇转动椅子,一把拉住林北。

    “你知不知道,你成大红人了!”

    林北眨了眨眼:“我以前不红吗?”

    “别闹!”

    陆晓宇把手机递给陈北:“你自己看!”

    “现在学校的贴吧都传开了,你是第一个拒绝校花的人!”

    “而且,两个学院分别给你起了不同的外号!”

    林北皱着眉头,抢先说道:“音乐才子和校花克星?”

    “我说你们真够无聊的,有这时间八卦,练练唱歌弹弹琴不好吗?”

    对于贴吧上十几二十页的讨论,林北一点也不关心。

    这算啥?

    当初他开演唱会一票难求的时候,求票帖都已经刷了上千页了。

    区区二十页,根本不够看。

    陆晓宇脸色一变,摸了下林北的额头:“不对,没发烧啊!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跟变了个人一样?”

    林北沉默了。

    穿越这事太稀奇,还是不说为好。

    “我开窍了,不行啊?”

    “我林北,以后可是要称霸歌坛的男人!”

    “你也别看这些没营养的东西了,走,我带你吃大餐!”

    陆晓宇叹了口气:“哪有钱啊?”

    林北拍了拍口袋,拉开一个小角:“瞅瞅!”

    陆晓宇好奇探头。

    “卧槽!”

    “你抢银行了?”

    “嘘!”

    林北做了个禁声的手势:“多亏了你的吉他,再加我的才华,随便唱几首歌就来钱了!”

    “走,哥带你消费去!”

    “走!”

    陆晓宇也不客气,跟着林北一起离开了宿舍。

    之前打过招呼,宿管阿姨自然不管他们,让他们自由进出。

    出了学院,两人直奔豪龙大饭店。

    这家饭店他们盯了很久,可惜经费不足,一直没办法进来消费。

    现在赚了钱,当然要吃个痛快!

    两个人,五个菜,十多瓶啤酒。

    叮!

    酒瓶相碰,两人将酒瓶里的酒彻底喝光。

    “爽!”

    林北打了个酒嗝,又开始吃他的花生米。

    陆晓宇笑道:“别吃花生了,这有小龙虾,吃这个!”

    说着,他将身前的小龙虾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林北轻叹一声:“小宇啊,我们俩也算青梅竹马……”

    “呸,两小无猜,你真的甘心一只当个和声的?”

    陆晓宇双手一摊:“没办法,谁让那些人不懂我的音乐。”

    “错的不是我,而是这个世界!”

    林北哈哈笑道:“你这话够狂,不愧是我林北的哥们!”
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有办法让你这种另类的音乐大火的!”

    陆晓宇没当回事,只是借着酒意道:“好,大火,火遍全球!”

    “别愣着啊,喝!”

    他又打开两瓶啤酒,递给林北一瓶。

    碰了一下,继续喝。

    林北放下酒瓶的时候,已经有些晕乎乎的了。

    嗡——

    突然,手机响了。

    “等会,我接个电话。”

    林北摸了半天兜,这才掏出手机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上,显示着三个大字。

    前女友……

    林北挤眉弄眼,奈何酒意上头,怎么也看不清上面的内容。

    他习惯性的滑动接听,放在耳边。

    “喂,你哪位?”

    电话另一边沉默了一会,这才传来一个悦耳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是我,青青。”

    林北皱眉,艰难对抗酒意,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相关的记忆。

    闫青青,林北的前女友。

    两人本来很相爱,甚至到了见家长的那一步。

    可惜,林北太穷了,连坐车的票钱都掏不出来。

    闫青青可是大家闺秀,家里还有点资产,父母怎么可能放心把女儿交给林北?

    思绪涌上脑海,林北既觉得陌生,又觉得熟悉。

    “青青,你找我,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又是短暂的沉默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为我写的那首歌,写好了吗?”

    “我想听。”

    林北当然没写好。

    那首歌,太烂,太差,完全是颓废状态下写出来的废稿。

    这种破烂的程度,怎么可能交给闫青青?

    但他脑子里有个声音告诉他,好聚好散。

    林北淡淡道:“我写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“你在哪,我现在就去找你!”(记住本站网址,Www.XS52.info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xs52 ”,就能进入本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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