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四章:1号区域的异变

    林默与叶子沫乘坐小型救生艇前进,一直来到1号岛屿的港口。

    在码头上迎接援军的将官和士兵们看见了叶子沫身上的托瑞朵标志,眼中充满了迷茫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只派了一位贵族小姐来?”

    “援军为什么不上岸?却往后撤?”

    士兵们七嘴八舌地议论道,上校是一位身材高大,脖子漏风的中年人。

    上校先是回头用锐利的眼神制止士兵们的讨论,然后回头握住了叶子沫的手:

    “尊贵的小姐,您是一个人来吗?”

    “我们在大海上遇到了海盗,现在大军正在和海盗军团交战,会晚一些登陆。”

    林默代替叶子沫说道,主要是为了安抚这些死者的情绪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这样,请问您怎么称呼?”

    “莉莉丝。”

    叶子沫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莉莉丝小姐,您就是黄金之子?”

    上校一脸欣喜,他早就接到电报,说这一次会有黄金之子和大军一起前来,而黄金之子的名字就叫莉莉丝。

    但他怎么也想不到,莉莉丝竟然是一位这么年轻貌美的大小姐。

    士兵们的脸上也都露出惊讶的表情,虽然已经死了,但他们的表情还是很丰富,就和活着一样丰富。

    林默看着他们惊讶的脸,莫名有种荒诞的感觉。

    其实林默只要现在给他们来一个净化术,他们就可以彻底迈入土里。

    但时机还不对,他们需要这批人指引,前往驻地,找到那批学者,以及学者留下的资料。

    “我们美奥尔也有黄金之子了!黄金之子来看我们了!”

    “莉莉丝小姐来看我们了!”

    士兵们无比激动地欢呼起来。

    他们来参与战争,就是为了获得胜利,黄金之子无疑是胜利的信号,历年来都有关于黄金之子的传说,英尼斯出了好几位黄金之子,所以版图一直在扩大。

    总算轮到美奥尔了!

    他们很激动,这是一种民主家国情怀,即便是他们已经死了,依旧很激动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叶子沫在他们的欢呼声中,被上校带离了码头。

    1号区域随处可见蓝色屋顶的房子,这些都是当地土著的屋子,这里的土著也是血族,只不过是面目都很丑陋,以外貌判断,他们像是诺绯勒族的血族。

    这些丑陋的土著居民们似乎也被卷入了混战之中,大部分人都和士兵们一样,身上存在各种枪伤,有的脑袋都只剩下一半了,但他们依旧和平常一样生活着,看到士兵,还友好地挥手问好。

    同时也被叶子沫的美貌惊呆了,他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,呆呆地看着叶子沫。

    “哪里来的贵族小姐,真是太漂亮了。”

    “妈妈,我长大了能有这么好看吗?”

    “傻孩子,我们哪里能和贵族小姐比。”

    “这世上竟然有这么美的人。”

    穿过挤满土著的街道,军人们骄傲地护送着叶子沫来到驻地。

    驻地是新建的,以当地的白土混合柏木搭建而成的联排别墅办公区域,周围是拉起的警戒线,有一排站得笔直的士兵在站岗。

    林默注意到,这些士兵也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他们看见叶子沫时,眼神中都多了很多光彩,身体站得更加笔直,希望引起叶子沫的注意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胸口被开了个大窟窿,心脏都被掏空的士兵捂住了自己空洞的心口,在叶子沫走过后,感叹道:“伟大的该隐始祖,您竟然创造了这么美丽的小姐,我感觉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,如果她愿意和我共舞一曲,我情愿现在就去死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,那一看就是贵族小姐,怎么会看得上你?”

    士兵们调侃道。

    因为林默的听力特别好,所以听见了他们的谈话。

    林默回头,看了那位却心脏的士兵一眼,士兵立刻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发烫,当然,这只是他的错觉,他的脸早就僵硬了,也没有任何温度。

    “她回头看我了,你看,她在看我。”

    士兵激动地对同伴说道,同伴的脑袋上顶着两颗子弹,因此眼珠子有点歪,他的视线有些无法集中。

    “明明看的是我,哪里看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看把你们臭美的,这位贵族小姐一看就是身居高位,你们看上校都点头哈腰的。”

    一位同僚提醒道,士兵们继续着交谈,直到叶子沫的身影消失。

    叶子沫走进了驻地的别墅,别墅外还种了一些玫瑰花。

    这里的玫瑰开得非常娇艳,似乎是用鲜血灌溉的。

    别墅的办公区域,学者和冒险家们还在讨论着最新的发现,直到看到有人进来,所有人的目光才聚焦到叶子沫身上。

    “这位是?”

    学者们问道,不少男士站了起来,他们都为叶子沫的美貌惊叹,同时想在美丽的女士面前表现出自己的绅士风度。

    “她是我们托瑞朵的黄金之子莉莉丝。”

    上校自豪地介绍道,他也是托瑞朵家族的旁氏血脉,很有家族荣誉感。

    他们在打量叶子沫的同时,林默也在打量他们。

    这群人和士兵们一样,已经遭遇了不测,整个房间里充斥着腐烂的味道,任何香水都盖不住。

    有一些皮肤已经发胀、流脓,脸上已经出现了尸斑。

    总之这一屋子的学者聚会,就像是一堆死人从墓地里刚刚爬起来开茶话会。

    画面诡异而阴森。

    “这位就是黄金之子?”

    地质学的博士推了推金丝边框眼镜,“和我想象的有所不同,太年轻了。”

    “实际上,我比在座的各位都要年长。”

    叶子沫淡淡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早就听说,黄金之子是不老不死的,这是真的吗?”

    一位学者好奇地提问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叶子沫毫不避讳地回答。

    如果普通人被一群死人围着追问,一定已经露出惊恐的表情了,但叶子沫不会。

    作为不老不死的血族,叶子沫的心理素质很强大。

    林默发现,自家女朋友对这些死人比对活人还热情一些,大概是因为他们已经死了,却不知道自己死了,叶子沫可怜他们,所以愿意多回答一些他们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最新发现吗?”

    叶子沫拿起桌上的文件,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的,我们发现血石附近的山上都生长不了植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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