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章 民国弃妇17

    这报纸在北阳买的这么好,其中的好处迟早会被人发现,他们得把握住这个时机。

    第二天赵良玉的应聘顺利通过,他高兴的收拾行李,奔赴安源去报道,他离开之前还专门去老杨摊位上吃了个肚子滚圆,然而在赵良玉离开北阳的十天之后,北阳陆续出现了各种花样的小吃,而且这些小吃无不大受欢迎。

    北阳似乎掀起了一股小吃风潮。

    乔应守在烤红薯的摊位上买了两块烤红薯,小跑着来到电影院门口,把其中一块递给简茗,“这老伯的烤红薯这几天升级了配方,烤出来的特别好吃,你尝尝。”

    乔应守满脸高兴,简茗却平静很多,本来是她和柳歌约的看电影,柳歌没来,来的却是乔应守。

    她本来不想接,但乍暖还寒,今天的天气不像昨日那样暖阳照拂,风中夹杂了点冷霜之意,她不喜欢穿的那么臃肿,今天出来玩,她只穿了一件加绒旗袍和薄薄的大衣,这会儿已经有些手脚冰凉了。

    红薯刚从烤炉里拿出来的,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,简茗便接了过来,本来只想捧在手里暖暖手,但那香甜的味道让她不禁分泌了口水。

    “好吃着呢,快尝尝。”乔应守热情的推荐,简茗就咬了一口,香甜糯口,确实很好吃。

    乔应守见简茗挺喜欢吃的,笑意更大了些,就这个话题展开,想跟简茗多说些话,“最近忽然冒出了很多好吃的小吃,听说都是从安源小报那穿越故事里学来的,这老伯以前的烤红薯可没有这么好吃,说不定升级的新方子也是从安源小报上学来的。”

    他刚说完,简茗就停下了咬下去的动作,顿时觉得手里的红薯不香了,“吃着也就一般吧,你身为乔家的少爷,什么东西没吃过,怎么连这种路边摊的东西都觉得好吃。”

    简茗把烤红薯塞回乔应守手里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乔应守愣了愣,不知道简茗刚才还吃着挺香的样子,怎么一下就变脸了,想起简茗去挖安源小报的作者却没有挖到,他自觉失言,便连忙追上去,顺着简茗的话说,“不好吃不好吃,咱们电影还没看呢,先看了电影吧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看去吧。”简茗叫了个黄包车,坐上车丢下一句话就让黄包车师傅拉车离开。

    乔应守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嘴巴,好好的说什么安源小报啊,约会也泡汤了。

    简茗心中有气,也没心情去其他地方,直接回了家。

    冯家,冯母正围着炭炉听佣人读安源小报上的故事,时不时拿起旁边桌子上的红豆酥吃着,无比惬意。

    见简茗脸色不好的回来,冯母就更加惬意了,瞟了简茗一眼,怪里怪气的就道:“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啊,不跟你那些朋友们看电影喝咖啡啦?”

    简茗看过来,就笑了一下,抱臂道:“安源小报上的故事很好听啊?”

    “那当然,”冯母傲娇的抬着下巴,呵呵的道,“比某些人的报纸可好看太多了。”

    冯母意有所指,简茗的脸色难看了一下,但随即就被嘲讽笑容替代,她倒要看看冯母知道了安源小报的作者都是李思时的脸色,不过她先看向了冯母的那盘红豆酥,接着问道:“红豆酥也挺好吃的?”

    冯母就更加得意,“当然好吃,好吃的不得了,这可是按照安源小报上的内容做的,能不好吃吗。”

    冯母说着就对身旁的佣人吩咐道:“哪天你也买些红豆,咱们也按照报纸上的法子做做。”

    佣人应答,简茗就嗤笑道:“那你知道写这篇故事的作者是谁?”

    众人享受了这篇故事的这么多红利,自然对其背后的作者充满了好奇,各种猜测也纷至沓来,有说是祖学渊源的老农民,毕竟那么多的种植、培育方法也只有扎根与田地的农民懂得了,有说是厨师世家,不然怎么会那么多小吃点心的做法,更有甚者说作者是从国外学习了农业技术回国的留学生,因为就其文采这一方面来说,作者一定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。

    冯母是比较推崇最后这条猜测的,如果是农民或者厨师的话,干什么来写文章,想着她就道:“我猜人家也是留学生,不然怎么能想出这么新奇的故事,还写的这么好。”

    穿越时空,这种新奇玩意儿,若不是在国外见识过世面的人,怎么能想得出来?何况连简茗都挖不动人家,人家就肯定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啊,可是连高薪资和北阳都打动不了人家呢。

    “留学生?”简茗呵呵,看向冯母,眼神嘲讽,“我告诉你,这个故事的作者是李思,你嘴里一直嫌弃是个乡下人、配不上你儿子的李思,而且不光穿越这篇的作者是她,两外两篇故事的作者也是她,不仅如此,整个安源小报都是她的,她是安源小报报社的幕后老板。”

    冯母反应不过来了,她花了好长时间才理解了简茗的意思,“李思?不可能!”

    她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,李思,那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农妇,怎么可能是穿越故事的作者,还是两外两篇故事的作者!

    看到冯母满脸这不可能的样子,简茗烦闷了多天的心情瞬间就舒畅了,问道:“故事还好看吗?红豆酥还好吃吗?”

    冯母还没有从打击中回神,就猝不及防迎来了简茗的讽刺,气的脸都成了猪肝色,看着简茗大摇大摆的上楼,狠狠的啐了口唾沫。

    佣人在一旁不知道该不该接着读了,她在主顾家里工作了这些天,对家里的事情多少也有些了解,家里的男主人之前是有妻子的,只不过说是包办婚姻,两人和平离婚了,男主人这才和现在的女主人结了婚。

    说是因为包办婚姻,但佣人也有点了解这家人的脾性,嫌贫爱富这四个字都快写在他们脸上了,所以她觉得男主人和前妻离婚并不是因为包办婚姻,而是前妻是乡下女人,没钱没背景的,而现在的女主人,有钱又有背景,所以男主人才和前妻离婚,跟现在的女主人结婚。

    不过刚才女主人那话的意思,似乎男主人的前妻,那个叫做李思的,并不简单啊,这报纸上的故事都是她写的,连报社都是她的。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冯母的脸色,那叫一个五彩斑斓,便很有眼力劲儿的不再吭声,默默退走做其他活儿去了。

    冯母才不信李思能写出这些故事,更何况他们没有给李思留下一分钱,她哪里有钱开报社?

    她转着眼珠想了想,心中不甘,一定是正靖,他都给李思办厂了,开个报社也是很有可能的。

    危机感蹿升,冯母有点慌了,她女儿努力了这么些天,连正靖的面儿也没见着,可不能让别人捷足先登了,特别是李思那个他儿子不要了的破鞋。

    今天冯漫月回来的很晚,大家都睡了,她东倒西歪的撞倒了几个板凳,佣人听到动静穿了衣服出来扶她。

    “小姐,您怎么喝这么多呀?”闻到冯漫月身上冲鼻子的酒气,佣人皱了皱眉,对冯漫月的观感又下降了一点。

    一个学生,不好好学习,整天参加这聚会参加那聚会的,也不知道接触的都是什么人,家里人也不知道管管。

    不过以前冯漫月是没喝过这么多的,虽然有时候闻着也有酒气,但也只是微微的,今天这种喝的烂醉如泥的,还是第一次见。

    佣人艰难的把冯漫月送回了房间,冯母披着衣服过来了,见冯漫月这个样子,也皱了皱眉,帮着她脱衣服时发现了她脖子后面有一块红痕,冯母心中一个咯噔,避免被佣人看见,赶紧寻个煮醒酒汤的由头让佣人出去了。

    她则想摇醒冯漫月问问她是怎么回事,但人喝的人事不省,摇了几下人没清醒,倒是吐了冯母一身。

    冯母简直气急败坏,但也无可奈何,狠狠在不争气的女儿胳膊上掐了一把,起身去收拾自己的一身污秽。

    第二天是周末,冯漫月直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,揉着头疼的脑袋下楼,准备去餐厅找点吃的,却被早就等在客厅里的冯母一把抓住。

    冯母目光灼灼的盯着冯漫月,声音小到只有两人能听见,但却是咬牙切齿的,“你昨天去哪儿了?跟谁去的,你脖子后面、那、那是怎么回事!”

    冯漫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没多少在意,想挣开冯母的手,但却被冯母牢牢的抓住,只好解释道:“就跟同学出去聚了个餐,同学给我介绍了几个人认识,陪那些人喝了几杯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喝了几杯而已?”冯母朝冯漫月身上掐去,“怎么就喝到脖子上去了!你这个小妮子,你要是失了贞洁,还怎么嫁给正家当正家的少奶奶啊!”

    冯漫月吃疼的赶紧躲开,也有点恼怒,“又没有真的怎么样,有什么啊,我知道分寸,不用您瞎操心。”

    “你、你、”冯母手指哆嗦的指向冯漫月,如果不是怕被佣人听见,她真想骂冯漫月不知廉耻,下贱。

    不过她虽然没骂出来,但那表情也足让人知道她想骂什么了。

    冯漫月被吃了豆腐,本就有点委屈,这会儿就气不打一出来,也不怕被人听见了,直接吼道:“我有什么办法!让你们给我买点胭脂水粉和衣服你们不买,让你们帮我找关系跟正靖相处你们不帮,你们都靠不住,我只能靠我自己啊!”

    冯漫月心中酸楚,泪就流了下来,她不就是想买点好的水粉好的衣服吗,没人管,行,她自己想办法让人给她买,她想接近正靖,却没人在意她未来的幸福,行,她自己找人找机会,她自己辛苦为自己的未来打拼,回来却还要面对家里人的指责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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