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二章

    李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反派,他看谁不顺眼就送对方死,导致整个百合宫总是更换下人。

    按照设定上不能责怪李能,毕竟像他这样的反派角色,人人得而诛之,很多正派人士为了杀他,派出大批量的刺客混进新的下人中,为的就是伺机而动。

    有些刺客潜伏好几年,这些都是有耐性的,属于聪明的类型。

    有一些没耐性的,刚混成下人的角色,想都不想拔刀刺向李能,且口中还要大喊‘妖孽,拿命来。’。

    这个绝对不是为了搞笑,而是他们认为李能长得很妖艳,认为他不是人。

    拜他们所赐,李能养成了超强的警惕心,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。

    既然物理攻击没用,还剩下一种毒杀。

    譬如专门对付武林高手的毒药,当李能吸入以后,想要运功驱毒,毒会迅速扩散,最后令他一命呜呼。

    如此妙计,李能根本无从逃生。然而,下毒的人想不到他竟然会龟息功,根本没有中招。一次不成功,还有下一次。结果,又失败了。

    根据潜伏者的报告,李能随身带着一个玉佩,这个玉佩可驱散任何毒气。与其说是玉佩,更准确的说它是一枚龙骨,乃是地龙的脊骨,非凡品。

    玉佩不可能一直携带,一定会有拿下来的一日,趁此机会再进行毒杀,就算李能武功再高强,也必死无疑。

    他沐浴和就寝的时候,都是可以下手的时机。

    根据潜伏者报告,李能中毒以后,立即被人救起,任务失败。

    最糟糕的不是任务失败,而是李能惊人的气运,他每次中毒以后就会产生免疫,导致那些毒于他根本无效果。

    果然他不是人,而是一个妖孽。为了世界的和平,他必须死。

    除了物理攻击和毒杀,正派们还曾动用过色诱这一招,初时一群人举手报名,皆想要手刃妖孽。

    当她们实际见过李能,一个个从色诱变成了反色诱,有些弃明从暗,成了百合宫的走狗。

    根据潜伏者的报告,李能不近女色,或许应该从男色入手。

    李能拥有雌雄莫辨的容颜,正派人士中很多男子表示愿意为了大义牺牲自己,结果又和上面一样,被他勾成了反派。

    正派中的年长者纷纷长叹,江湖要变天了,派出去的人不是死了,就是被色诱了,没几个能回来。

    近来,他们从潜伏者口中得到好消息,百合宫不太平,闹鬼,搅得李能夜不能寐,也不知是哪家的刺客,竟有这般能力,若他能够活着出来,一定重重有赏。

    此刻,这位勇士被埋下泥土下,一动不动,保持僵立状态。

    女主觉得她先前之所以被李能那么嫌弃,一定是挑选的皮相不好,可是自从李能下命令以后,整个百合宫已经数十日没有死人的尸体。

    他拒绝任何婢女靠近寝宫,违者斩。

    即便是正派安插进去的眼线,也懂没到万不得已,不可随意浪费生命,所以都很聪明的遵守规矩。

    在百合宫的后面,有一座山,可称之为骨山,每当出现尸体,李能便会命令穆棱将其带到后面找个地方埋起来。

    一副尸体,穆棱挖一个小坑,一群尸体穆棱挖一个大坑,后续,他不管了。

    荒郊野外,野兽横行,它们闻到血腥味就会挖开那些坑,然后从里面拖出尸体,啖其骨肉。

    有几次女主刚挑选好尸体,准备从土坑里面爬出来,便看到野兽深情的眼眸,以及深渊巨口。它们虽是野兽,挑东西的眼光倒是和女主有些不谋而合。

    她是灵体状态进入尸体,本质上来说属于外界力量,不会感受到尸体的疼痛,所以时常看见野兽啃着‘她’的身体零件。

    胆大的野兽不在乎嘴里的食物会不会动,胆小的野兽发现‘她’有迹象,一溜烟就跑了。

    以至于女主每次更换身体,总要和野兽争夺一番,运气好,全身而退,运气不好,缺胳膊少腿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新时代女性,怎能在众人面前暴露自己如此狼狈的一幕,一旦女主抢夺成功,且配件完全,她就会去找李能进行夜谈。

    失败的话,女主会恢复成灵体,以那副样子在百合宫四处游晃,直到发现新的容身之处。

    骨山距离百合宫不远,难的是里三层外三层的护卫,他们每隔一段时间交接,一有外人闯入,除非特殊关系,否则一律就地击杀。

    其他人进不去,女主不同,她是尸体的状态,是没有呼吸的,也不必呼吸。

    地之根本是泥土,挖一个坑钻进去,一直挖,总能进入百合宫。

    头几次女主不熟悉业务,再加上方向感极差,她在泥土中呆了好久,直到尸体腐烂了,仍然没有进入目的地。

    她恢复成灵体一看,原来方向偏离,挖到其他山去了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调停者,不放弃,不气馁,只要坚持,一定能成功达成目标。

    诡异的事情来了,女主竟然渐渐习惯了当尸体的日子,每当她挖土无聊了,就停下来,揪着蚯蚓玩,看着它们不断地扭曲身体,又恢复不了自由,会让她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。

    骨山是一座荒山,甚少有人出现在此地,在山脚的某一处,一只骨手撑破泥土,渐渐露出全部的骨架。

    前来刺探消息的正派人士路经此处,恰逢遇上这一幕,心脏突然剧烈跳动,倒下口吐白沫而亡。

    最近女主发现一件事,她竟然能依附骨架,虽说在外人看来瘆得慌,可是骷髅没有眼睛, 她视力受阻,所见之物模糊一片。

    不知是否错觉,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。

    稍等一下,让她切换成灵体看看,就能知道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是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男性人类,年纪粗略估计大概二十出头,个子一米七左右,腰间有一个玉牌,上面写着——宁羽。

    不管倒地这个人死没死透,本身是男人这件事已经被女主给排除附身条件了。她是一个铁铮铮的女儿家,是绝对不可能用男人的尸体的。

    一刻钟后,女主确定那人真的死透透,咬咬牙,终于下定决心。地上的身体动了一下,缓缓起身,拍了拍衣衫上的尘土。

    方圆百里,就这么一个新鲜的玩意儿,要是女主不赶紧附身,好处都让那些野兽占据了。

    她清清嗓子,酝酿开口的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今日的风儿甚是喧嚣。”

    出现的是低沉的男性嗓音,不错不错。距离她上次说话感觉过了好久,趁着能说的时候,多说一点。

    “吃葡萄不吐葡萄皮,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。”

    李能长得那么好看,一定经常受到吹捧,她得换种方式吸引他的注意。

    “风流倜傥,英俊潇洒,器宇轩昂,这些好像都太俗气了,没有一点新鲜感。”

    不久后,百合宫的大门来了一个一袭白衣的年轻男子,他一张国字脸,无一处不洋溢着正道之气。

    咚咚咚~咚咚咚~

    ‘开门啊开门啊,我知道你躲在里面,不要以为那么安静我就拿你没办法,快点开门啊,否则我就-----我就用匕首在百合宫的大门上刻到此一游几个字。’

    百合宫大殿上,李能打着哈欠看着跪在自己不远处的男子,这几日没有鬼怪的烦恼,他依旧失眠了。

    “你说你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小人是宁羽,久仰百合宫宫主的大名,由于小人已经厌倦正派人士的那一套做法,想要弃明投暗,为宫主效犬马之劳,还望宫主接纳。”

    穆棱站在李能身后,眼眶中有泪珠在打转,皇天不负有心人,终于有人知道正派的人都是伪君子,只有跟着宫主才有出头之日。

    真的宁羽早就在昨天进入骨山的时候被女主给吓死了,如今在他们面前的是女主占领身体的“宁羽”。

    女主思来想去,觉得要是错过这次机会,再等上一副合适的身体需要许久,宁羽虽然是一个男的,胜在是被吓死的,没有任何外伤和内伤,是一副十分完美的尸体。

    前面几次双方会面都是以失败告场,这一次绝对没问题。

    以往她接受任务都是按照系统丁丁的指示一步一步完成,而今系统丁丁莫名消失,凡事都得靠自己。

    首先得和目标人物多接触,然后感化他,让他明白当好人延年益寿,当坏人惨兮兮。

    谁知事情的发展和女主想的不一样,李能是她接触过那么多人中,最难以掌控的。

    “不收。”李能不喜欢正派人,能弃明从暗,也能弃暗从明,而且他更相信这人是来杀自己的。“穆棱,这人交给你处理,记得给我弄干净点。”

    穆棱听到李能的交代,不禁有些失落,百合宫时隔许久,好不容易来一个活人,这么快就送他去见阎罗,是不是有点草率。

    或许他可以求情,穆棱立马打消这个念头,若是如此,他的命也没了。

    “属下遵命。”

    女主经历那么多的任务,不是小白,能听懂李能隐藏的话语,他拒绝自己的请求,又让那边的光头来处理她,那还不明白,就是把她给灭口。

    “等等,我来的路上听说过一件事,百合宫近日不太平,有妖魔鬼怪作祟,或许我能帮宫主解决这个麻烦。”

    绝对不能放弃这个机会,必须想办法接近李能,否则她永远回不去了。

    李能被鬼怪骚扰,夜不能寐,虽说个麻烦就是她自己,只要她不说,谁又能知道呢。

    “你?”李能上下打量一番跪在地面的男人,他看上去二十出头,一身白衫,相貌平平。

    “实不相瞒,我曾经拜过一名得道高僧为师,他给我开了天眼,让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就连宫主的过去,我也是略知一二。”女主还没说完,就被李能一口否决。

    罗里吧嗦,看着就烦,李能认为对方不是拜了得道高僧为师,而是神棍,“拖下去杀了。”

(记住本站网址,Www.XS52.info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xs52 ”,就能进入本站)
这篇小说不错 推荐
先看到这里 书签
找个写完的看看 全本
(快捷键:←) 上一章   回目录   下一章 (快捷键:→)
如果您认为奋不顾身扑向你不错,请把《奋不顾身扑向你》加入书架,以方便以后跟进奋不顾身扑向你最新章节的连载更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