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

    从白以纯认识夏穆开始,她就已经在预谋今天的事情,在别人看来催眠是一种不入流的东西,实际上想要学成功很难。

    人的精神有强有弱,不是轻易就能被人带入某种未知的漩涡。

    夏穆不需要辅助道具,通过言语催眠别人。白以纯没有那个能力,只学到了鸡毛蒜皮,对象是白越莓就简单多了。

    她本身精神状态不稳定,引导起来比较容易。

    虽然白以纯常年在外面做任务,但是有白川原在,通过他的转述,白以纯能知道家里发生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些年白越莓的情况有好转,行为上已经和正常人没有不同。

    别人的焦点都放在她身上,忽略了另一个人,阎峰。

    白以纯很想让自己融入这个家庭,可惜她做不到,正因为处于旁观者的角度,她看清很多事情,自己倒霉就算了,不能让弟弟一样。

    所以她把基地那一套放到了阎峰身上,锻炼他的抗压能力和攻击技巧。

    二楼的拐角有一架钢琴,现在有人正在通过它弹奏美妙的乐曲,大厅的水晶灯照射到男人身上,他像极了从童话书出来的白马王子。

    周围的宾客逐渐向他靠拢,形成了一道道人墙,没有人注意到从二楼走下来一个美丽的女人。

    今天的生日宴有一套流程,几点做什么,中途会有什么节目,钢琴演奏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宴会开始,阎御向其他人介绍阎峰。

    一个小时后,阎峰表演钢琴曲,吸引别人的注意。

    表演结束,阎御向其他人宣布自己将阎氏集团传给阎峰,以后公司由阎峰说了算。

    然后工作人员推出一个蛋糕,阎峰划开第一刀,将宴会的气氛提升到一个高度。

    制定这个计划的人是白以纯,她算好了所有的事情,唯独没有想到四叶堂会搅和。

    四叶堂完成任务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,证明他们实力强大,这点白以纯不得不服。

    本来以为他们的老大是一个沉稳的性格,实际见面,四叶堂能生存到现在真是不容易。

    黄源看见白以纯,想要和她打招呼,发现她往头也不抬,往另一个地方走。他露出了然的笑容,认为白以纯在欲擒故纵。

    小美女,等宴会结束了,我们再联系。

    “爸爸,我同学来电话了,问我什么时候能离开。”曼莎找到黄源,小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要走?”

    曼莎点点头,今天是她同学的生日,两个人约好了一起庆祝。

    “你去和阎少爷打招呼,打完招呼就能走了。”

    黄源没有忘记带曼莎来宴会的目的,想让曼莎勾搭上阎峰,就算不成功,要到联系方式也是一大步。商业联姻,对两个大家族只有好处,没有坏处。

    宴会上半场,曼莎一直躲着,她有点怕生,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地方,会让她产生窒息感。

    对于别人来说,打招呼就像喝水一样,到了曼莎这,太难了。

    不过,为了能早点离开,她拼了。

    宴会场的女性不止曼莎一个,其他有女儿的老总也抱着和黄源同样的想法,所以当曼莎鼓起勇气想要往前跨一步的时候,阎峰的周围已经排着好多女人。

    阎峰弹完一首曲子,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,还有人说想让他再弹一曲。

    排不上队的曼莎收回踏出去的脚,选择一个角落待着。她重复深呼吸,看了眼手表,时间显示现在是下午的三点十二分。

    她从包里拿出手机,爸打了一个号码。电话接通以后,委屈的声音倾泻而出。

    “薇薇,我还在宴会场,怎么办,可能赶不上你的生日。”

    阳台上,陶薇放下手里的画笔,安慰小哭包:“我们不是约了晚上看电影,现在还早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怕你等的不耐烦,就不和我联系了。”

    曼莎和陶薇是高中同学,两个人家境都不错,性格也差不多,但是平常没有任何交集,因为他们都被家人限制了很多自由。

    更没想到的是,她们毕业以后再遇上,才知道两个人还是同一个大学,只是不同专业。

    “对了,我今天看到你出演的电视剧开播了,你演的是哪一个角色?”陶薇转移曼莎的注意力。

    “我就跑龙套的,没什么台词的。”

    有一天曼莎走在街上,被星探发现,然后带进了娱乐公司,她刚入门,现在处于跑龙套阶段。

    “我爸根本不管我的事情,突然把我叫回来,我就知道有猫腻,现在让我和那边地主家的儿子打招呼,这不就是想让我献殷情吗?”

    她看到黄源的助理在找自己,急忙结束这个电话。

    “薇薇,我不说了,那边有人找我,为了咱们的姐妹情谊,就算上刀山下油锅,我也豁出去了。”

    被挂断电话的陶薇莞尔一笑,重新拿起画笔继续在画板上胡乱的涂抹。

    她不清楚曼莎到底在做什么,应该不是危险的事情,因为她记得曼莎最后成为影后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尚水镇有一户林家,祖上都是大善人,几年前他们的儿子病倒了,大夫断言活不过十岁。

    林氏夫妇找了很多办法来救治儿子,皆无果。

    有一日,江湖郎中上门,说能治病,办法是找一个生辰八字过硬的女子冲喜,不出三年,林家公子必定恢复如初。

    要找一个生辰八字过硬的女子谈何容易,再者,如何算是过硬?

    许是老天爷不让林家断后,让林氏夫妇寻到了这个小姑娘,她叫阿寻,年仅五岁,并非尚水镇的百姓,而是一个流民。

    听闻阿寻原本跟着父母居住在汾河一代,她出生那年家乡闹瘟疫,百姓折损一半,她家三人侥幸留一命。

    好景不长,瘟疫过去,洪水降临,百姓们逐渐流离失所。

    令人诧异的是,阿寻一家三口依旧活的好好的。

    汾河的家园被毁,许多百姓搬迁,寻找更适合的住所。或许是运气耗尽,阿寻的爹娘染上严重的风寒,不治身亡,独留下五岁的阿寻在人间彷徨。

    这些事情都是阿寻的邻人转述给林氏夫妇知晓,当他说完,自己已经奄奄一息。

    寻常之下,孩子染病的几率更大,反观阿寻,她经历过瘟疫、洪水,依旧活的好好的。

    如此说来,这孩子的确是命硬。

    阿寻尚且年幼,没进过学堂,不识字。巧的是,她记得自己的生辰。林氏夫妇拿着八字找那名江湖郎中询问,果真是她。

    彼时林家少爷八岁,阿寻五岁,两人因此结缘。

    多年后,阿寻背着篓在树林间寻找蘑菇,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,目光如鹰眼一般扫视四周。

    她名义上是林家的小夫人,实则就是个冲喜新娘。自从林少爷恢复健康以后,林氏夫妇对阿寻的感激瞬间变成了虚无。

    想要在林家活下去,阿寻靠的不是别人的恩惠,而是自力更生。

    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女子的身上,是一张黝黑的脸,往下是干瘪的体型,前不凸后不翘,男人自然看不上眼。

    这也是她在林家不受欢迎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林少爷嫌弃阿寻长得丑,命令她离自己远远的,于是林氏夫妇把她的房间安排在了柴房。

    对于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阿寻而言,只要能挡风遮雨就是好地方。

    住的地方搞定了,还需要吃的。

    林家的仆从看见阿寻向来是避而远之,她讨一口馒头,都会被嫌弃的扯着鼻子大喊乞丐。

    真是过分,她每日都会用井水洗澡,一点都不脏。

    这不,为了解决一日三餐,她特意来到树林觅食。

    林家自然不会让阿寻轻易出来,是她发现西南墙角有一处狗洞,再者,她在林家的地位向来和阿黄相等,没有人会在意她是不是不见了。

    翻过后山便是这片树林,阿寻熟门熟路,找了很多地方,不由的用力叹气。她前几日看中了一块蘑菇丛,想着长几天,变成大蘑菇。

    结果没了踪影,一定是被野兽吃掉了。

    她听到附近传来簌簌声,警惕的回头,并且小心翼翼的拿出篓子里面的镰刀当做护身工具。

    一只毛绒绒的小兔子蹦出来,眨着红色的眼睛无辜的看向阿寻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你,我还以为是野猪。”阿寻收起镰刀,抓起小兔子抱入怀中,她轻柔的抚摸小兔子的绒毛,说道:“肉少了点,凑合吃。”

    阿寻用身上的草绳捆住了小兔子的四肢,然后扔进身后的篓子。

    人生在世,只有活着才是真理。

    想当初阿寻看见这种体积的小兔子,一定放走,可是这片树林的动物越来越少,如果阿寻放走它,回去要饿肚子。

    说来也怪,她盼望着野猪,没一次瞧见真的。方才心生期待,想着今日能大饱口福,结果落得空想。

    又是一阵簌簌声,这次阿寻没有回头,耳边竟然传来了脚步声。

    “求求你救救我家少爷。”

    当她回神时,脚边躺着一个男人的尸体。

   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齐恒君身子虚弱,家人听说尚水镇风水好,令齐宇带着他来此调养身体,谁知竟然出了这个岔子。

    临近尚水镇,天空乌云密布,当马车进了树林,下起大雨,马儿嘶鸣,开始变得不受控制。

    车夫等人相继被甩下,当齐宇醒来,发现身边没有齐恒君,寻了一路,终于在树上发现齐恒君的身影。

    齐宇身受内伤,无法上树,寻了许久,终于在林子找到其他人,突然眼前一黑,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未料,竟然造成误会,阿寻把他当成了死人。

    “这位大哥,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家少爷的,你,你就放心去吧。”

    在阿寻的认知中,晕倒以后许久不动弹便是魂兮归去,此人猛地冲出来,气息虚弱的说完这句话后,立即没了动静。

    可见,他已经——

    阿寻推测他口中的少爷应该是个孩子,许是主仆外出探亲,小少爷遭遇劫持,贼人把侍从打得半死,令他收集钱财换人。

    这个她懂,街道上经常有人谈论类似的事情。难的是,那人口中的少爷究竟在何处?

    此地土地干燥,他身上一片泥点,由此可见,事发地不在附近。

    真是奇怪,近日万里无云,阳光正盛,哪来的雨水?瞧着衣裳上泥点,尚未干透,想来刚染上。

    阿寻四周走一圈,终于发现潮湿地,还找到了车夫的尸体以及破裂的马车。结合种种,她已经十分认定自己先前的想法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她蹲下身子查看地面,如果有匪徒经过,一定不会是一两个,会留下重重的脚印或是车辙痕。

    “什么都没有,哪来的匪徒?”阿寻拍拍手上的尘土,抬头一看,怀疑自己出现幻觉,用力揉揉眼睛。

    寻常来说树上只结果子,长出人的,阿寻还是头回见。

    远看不觉得,近看才知晓这个少爷原来那么大只,比林家的老黄狗还壮实。

    阿寻仰着脑袋一直看着树上的男人,他一身灰白长衫极为显眼,除非是瞎子,很难忽视。

    所以,他到底是怎么上去的?

    民国奇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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